首页 > 热点资讯 > 正文

女子提离职数月才获批单位赔56万_月薪3万女子提离职后数月才获批,要求单位给112万,法院:赔偿56万

2024-01-20 21:15 来源:网络

近日女子提离职数月才获批单位赔56万_月薪3万女子提离职后数月才获批,要求单位给112万,法院:赔偿56万消息关注度非常高,想要进一步了解这方面的最新消息,小编给大家整理出有关这方面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深入了解!

女子提离职数月才获批单位赔56万_月薪3万女子提离职后数月才获批,要求单位给112万,法院:赔偿56万

月薪3万女子提离职后数月才获批,要求单位给112万,法院:赔偿56万

女子月薪3万,提交离职申请后几个月才被批准,要求公司赔偿112万,法院裁定赔偿56万。从提交离职申请到公司批准并正式离职,通常需要多长时间?有人在提出离职后,因公司需要寻找接替人选,被迫继续工作3个月,随后突然被解雇。结果公司付出沉重代价……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判决书

企业3个月后才同意辞职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最近公开的判决书,自2014年8月1日起,聂女士(化名)在北京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事务所”)入职,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3万元。

2021年9月7日,聂女士通过微信向上级主管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报告。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请您签字批准我的辞职报告,完成退伙手续,我就离开。告诉我今天如何交接,您不是说过我明天不用再来了吗?”等内容。上级主管口头答复需要时间寻找她的接替者,此后聂女士继续在公司工作。

同时,聂女士提供的银行流水证明事务所在2021年10月至12月期间照常发放薪酬。

然而,在三个月后,事务所在2021年12月13日以同意聂女士的辞职申请为由与她解除了劳动关系。

2022年1月13日,聂女士向北京丰台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申请,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96万元;支付2021年1月1日至12月13日期间的工资差额12.65万元;支付合伙人利润分配权益3.7万元,总计112.35万元。

2022年4月25日,丰台仲裁委员会裁决:事务所需支付聂女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6.76万元;驳回聂女士的其他仲裁请求。

对于这一裁决,事务所显然并不满意,于是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判决:事务所赔偿56.76万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认为,虽然聂女士在2021年9月7日向上级主管李尊农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但事务所并未对这一意愿给予肯定答复,也未与聂女士办理离职手续等事宜。双方都承认在2021年9月7日至12月13日期间,聂女士仍正常为事务所提供劳动。然而,三个月后,事务所在2021年12月13日以同意聂女士辞职申请为由与其解除了劳动关系,这明显超出了普通用人单位合理的审批流程时间,缺乏合理性和维护劳动关系的良好意图,因此应该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责任。

经过核算,聂女士的工资高于北京市2020年职工月均工资标准的三倍,应按三倍计算,其基数不应超过3.78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8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第87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以及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之规定,事务所应向聂女士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6.76万元。

综上所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判决事务所支付聂女士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6.76万元;驳回事务所的诉讼请求。

事务所:她主动辞职,不应构成违法解除

尽管如此,事务所依然不满意,继续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理由如下:

1、此案属于劳动者主动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同意,双方劳动关系协商一致解除的情况,故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2、聂女士在2021年6月25日向事务所发送的退伙及停薪留职申请中有关“保留普通员工身份”的表述,不构成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聂女士在2021年9月7日向事务所法定代表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事务所没有回应,而是继续接受聂女士提供的劳动,应视为双方未就解除劳动关系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的劳动关系在此后仍然存在。

事务所在3个月后的2021年12月13日,以同意聂女士辞职申请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显然超过了用人单位处理劳动者申请离职的合理期间,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因此,一审法院认定事务所构成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无不妥,法院予以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7条等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一审法院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案件事实计算出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金额准确,法院予以确认。

综上所述,事务所的上诉请求无法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注:当事人系化名)

【来源:极目新闻

上述就是关于女子提离职数月才获批单位赔56万_月薪3万女子提离职后数月才获批,要求单位给112万,法院:赔偿56万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能够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攻略和资讯可以关注我们多特资讯频道,之后将为大家带来更多精彩内容。

了解更多消息请关注收藏我们的网站(news.duote.com)。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若侵犯到您的权益,可联系多特删除。(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