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少给13块_公司亏本,年终奖可不可以不发或少发?#十三薪最近引发大家的关注,相信大家都想知道这件事会有怎么样的发展?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一起来看看吧。

同样是在深圳,一家银行没有给予一名员工年终奖,而其他员工都收到了。这名员工自然无法接受这种情况,他选择将公司告上罗湖法院。一样的理由,公司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为何只给其他人发放年终奖而不给这名员工。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必须按照其他人的奖金数额向该员工支付相应的奖金。
根据《劳动法》第38条的规定,如果雇主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雇员有权立即终止合同。此外,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雇主还需向雇员支付赔偿金。《劳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若雇主拖延支付工资,应被命令向雇员支付应付金额的50%至100%作为赔偿。
总之,白纸黑字的公司规定必须遵守,无论是否亏损,都必须支付薪酬。其次,所有人都应该获得相同的待遇,不能有所偏颇。再次,如果公司有完整的规章制度,经过合法合规的程序,包括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员大会的批准,明确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对特定人员或所有人不发放奖金或年终奖等,这样的规定同样是有效的,可按此标准执行。
公司不发放薪酬,尽管公司是老板的财产,但在法律和社会责任面前,公司不能任意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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