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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货币支付引发纠纷 法院判令支付人民币薪酬

2024-03-02 00:28 来源:网络

近日,一起因虚拟货币支付薪酬引起的纠纷在北京朝阳区人民法院宣判。据报道,该公司要求以虚拟货币支付员工工资,遭到员工反对,导致员工起诉公司股东。

虚拟货币支付引发纠纷 法院判令支付人民币薪酬

一、案情简介

2019年6月,沈某与某网络科技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担任公司高管,月薪5万元。然而,在2020年6月提出离职时,公司却以其尚未完成项目为由推迟了他的离职时间,并承诺会支付全额工资。然而,在项目完成后,公司未能按照承诺支付相应的薪酬,并拖延支付了14薪部分、目标绩效奖金、年度绩效奖金和加班费。由于公司现已注销,沈某将两名股东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承担公司债务。

二、庭审焦点

在庭审中,公司股东胡某辩称,公司已经以虚拟货币支付了沈某的工资,但由于沈某经常迟到早退,因此不应再支付14薪工资。此外,他还否认公司曾要求沈某加班。另一名股东邓某未出庭应诉,也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据法院调查,公司实际以2574元人民币+虚拟货币USDT(泰达币)的方式支付沈某工资。其中,人民币部分已发放至2020年10月,虚拟货币部分已发放至2020年9月。

但在法庭上,双方对于支付方式产生了分歧。沈某坚持要求公司以人民币形式支付薪酬,而胡某则声称公司有权以虚拟货币进行支付。

三、法院判决

经过审理,法院认定,《录用通知书》中的“14薪工资”、“目标绩效奖金”和“目标年度奖金”是三个独立的概念,因此沈某要求支付14薪工资的要求合法有效。

同时,法院援引相关法律法规指出,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因此,虚拟货币(如USDT)不具有法偿性,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综上所述,法院裁定胡某等人必须以人民币形式支付沈某的工资、奖金等费用,共计27万余元。

此案再次引发了社会对于虚拟货币支付的关注。作为非传统支付手段,虚拟货币的适用范围尚不明朗,企业需要谨慎处理此类问题,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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