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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公司非法植入“木马”牟利,三名被告人获刑!

2024-03-07 22:06 来源:网络

据新华社杭州2月23日电,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于22日公开通报了一起罕见的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该公司植入“木马”以从事互联网“挖矿”而获利。主犯王某等三人均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杭州一公司非法植入“木马”牟利,三名被告人获刑!

“挖矿”的概念及影响

所谓“挖矿”,指的是用户运用计算机硬件为比特币等虚拟数字货币网络进行数学计算的过程,提供服务的挖矿者可从中获得报酬,是获取比特币等数字货币的主要方式之一。“挖矿”对计算机运算能力有较高的要求,同时也耗费大量电力。

然而,“挖矿木马”则是一种恶意程序,它是由不法分子将挖矿机程序植入到受害者的计算机中,利用受害者计算机的运算力进行“挖矿”运算,且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

案件详情及量刑情况

被告人王某名下的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从事网吧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维护工作,分别与下城区、余杭区、江干区等地的100多家网吧签订了合作协议。2017年12月开始,王某伙同公司的两名员工刘某、李某,合谋利用公司在系统维护中的计算机控制权限,非法控制合作网吧计算机信息系统为云计算平台“挖矿”计算,并从中获取利益。

经过调查,这三人共非法控制了杭州市90多家合作网吧的8000多台客户端计算机,非法获利高达人民币17万元以上。

最终,下城区法院认定被告人王某、李某、刘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并对其进行了定罪量刑,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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