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技术的浪潮中,不法之徒企图暗渡陈仓,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对此亮剑。22日,该院通报了一起利用“木马”潜伏网吧电脑,秘密“挖矿”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厉打击了网络空间的隐形窃贼。
罪行揭露被告人王某及其麾下的科技公司,表面维护网吧系统,实则暗藏玄机。自2017年末,王某与同伙刘某、李某密谋,借维护之便,擅自驾驭100余家网吧的数千台电脑,为自己的“数字淘金梦”开道,从中云计算平台赚取不义之财。
“挖矿”,这个对普通网民来说略显神秘的术语,指的是为虚拟货币网络进行复杂计算以获取奖励的过程,然而,当它与“木马”联姻,就成了悄然吸食用户资源的幽灵。
技术滥用“挖矿木马”如同网络世界的隐形盗贼,悄悄侵入用户的电脑,无声息地榨取计算力,为幕后黑手积累数字货币。王某等人正是利用这一手段,非法控制了8000多台电脑,获利颇丰,总计人民币17万余元,手法之隐蔽,影响之广,触目惊心。
正义裁决面对如此胆大妄为的网络犯罪,下城区法院果断出手,认定王某、刘某、李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且情节恶劣,构成共同犯罪。最终,王某领刑四年,并处罚金2万元;刘某、李某分别获刑三年六个月,罚金1.5万和1.2万,法律的天平不容丝毫侵犯,正义得以彰显。
此案例再次警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任何企图利用技术手段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记者 吴帅帅)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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