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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虚拟货币黑幕:犯罪分子的多重罪行与投资者维权策略

2024-04-12 04:44 来源:网络

揭露虚拟货币黑幕:犯罪分子的多重罪行与投资者维权策略

犯罪分子的欺诈行径与投资者困境

1.虚拟货币市场的“割韭菜”现象令人触目惊心,高达90%的散户投资者在该领域遭遇亏损,其中80%更是惨遭“收割”,轻则财产受损,重则导致家庭破裂,乃至家破人亡。这些触目惊心的违法行为令人愤慨!然而,成功维权的比例却不足10%。

2.记者深入调查,揭示了多个典型诈骗案例。刘成峰(化名)被诱骗参与一个号称“未来市值可达千亿美金”的投资项目,不惜抵押房产贷款200万,结果项目开盘即暴跌,一个月后几乎归零,投资血本无归。类似遭遇的群友亦不在少数,有人甚至因此妻离子散、家破人亡。该项目团队实为国内空壳“科技”公司,正筹备改头换面继续行骗。

3.李秀(化名)在区块链行业工作,却在某新兴交易所朋友的鼓动下,投入10万参与“靠谱项目”,结果开盘即遭遇“瀑布式”下跌,币值瞬间归零。记者发现,许多打着海外旗号的交易所实则在国内设有办公主体,从事非法虚拟货币交易。

4.刘能(化名)在XX资本任职,却发现公司并无相应牌照与资质,CEO学历背景造假,公司以科技公司名义从事交易所宣传、项目募资甚至与资金盘合作,且用数字货币支付员工工资。刘能深感恐惧,目睹公司与项目方、交易所联手疯狂收割韭菜,无所适从。

犯罪主体触犯的法律法规

1.非法经营罪:犯罪主体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原产地证明等,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至五倍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至五倍罚金或没收财产。

2.偷税漏税:自然人或单位偷税金额在一万元以上,占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两年内因偷税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后再次偷税的,构成偷税罪。自然人犯罪,视情节轻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责任人处以相应刑罚。

3.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4.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个人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单位在100万元以上;个人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30户以上,单位150户以上;个人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单位50万元以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非法集资罪。集资诈骗罪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非法集资行为,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投资者如何提高维权成功率

1.精准打击:投资者在维权时,不应仅关注自身损失,更要揭示项目或机构的“违法经营、偷税漏税、非法集资”等核心罪行,做到“打蛇打七寸”。律师建议,运用智慧搜集项目主体、办公地址、主要团队信息等关键证据。

2.多部门举报:在掌握确凿证据后,应向工商局、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公安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个部门同时举报,提高立案成功率。分别举报违法经营、偷税漏税、非法推广虚拟货币、非法集资和诈骗等不同罪行。

3.谈判赔偿技巧:在握有项目违法材料、团队信息、办公地址、主要人员信息及媒体支持的基础上,尝试与项目方协商赔偿损失。

最后小编建议:

1.任何在国内推广虚拟货币的行为,无论主体是否在国内,均属违法。

2.维权时务必找准要害,揭露项目/交易所/机构的违法经营、偷税漏税、非法集资和诈骗等多重罪行,多部门举报,提高成功率。

3.巧妙收集证据,团结同样受害的投资者,借助媒体力量,形成舆论压力。

4.切勿心存侥幸涉足非法活动,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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