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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多地禁办无事酒背后_重庆多地禁办“无事酒”背后

2024-04-26 15:37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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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多地禁办无事酒背后_重庆多地禁办“无事酒”背后

重庆多地禁办“无事酒”背后

重庆市多个地区严禁除婚丧宴之外的其他酒席举办。其中,南川区南城街道南园路社区自4月1日起开始执行相关规定。据该社区工作人员介绍,如宴请规模控制在8桌以内且不收取礼金,则被视为家宴,不受此禁令限制。然而,对于那些大肆宣扬、挂起横幅并且明示收取礼金的宴席则坚决不允许。

实际上,早在2022年,南川区就已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村(居)民操办宴席的通知》,要求将宴席管理纳入村(居)民自治规则,并严格执行事先报批制度。今年3月26日,南川区委常委主持会议时强调,必须充分认识到治理滥办宴席工作的重要性,规范化宴席行为,严格管控大操大办的行为,并积极倡导简约办理婚丧事宜,禁止无事而大办宴席,同时着力整治“无事酒”和“滥办宴席”等不良现象。

在此之前,南川区还曾颁布《加强操办宴席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宴席申请需按级别审批,要求公职人员不得因同一事项重复操办宴席,宴席规模不得超过20桌,并须在一天内完成;禁止使用公车、公物、公款操办,禁止利用婚丧嫁娶等活动敛财,禁止以配偶及直系亲属名义宴请送礼,且严禁以任何形式邀请服务对象和管理对象参加。

据南川区纪委相关负责人透露,自从出台“限宴令”后的两年间,宴席数量已减少过半,共有19名公职人员因此受到处理。

在重庆,当地人把办酒席称为“泡酒”。南山区针对滥办酒席现象出台整治通告的背后,与其长期以来盛行的大操大办宴席风气有着密切关系。据2013年《重庆日报》报道,南川区金山镇小河坝社区的一位“民间宴席总管”表示,当地许多干部群众普遍存在大办宴席的现象,包括但不限于婚丧嫁娶、商铺开业、搬家、祖坟迁移、小孩满月、子女入伍和升学等各类事情,都会宴请亲友邻居。数据显示,该社区约5000人,每年举办大型宴席高达320多次,平均每场宴席设座80桌,导致每户家庭每年用于送礼金的支出高达2万多元。另据报道,南川区金山镇一名老奶奶的三个儿子为敛财,竟然分别为其举办了三次60岁的寿宴。

时任南川区区纪委副书记介绍,有89.5%的受访者认为人情往来消费负担过重。

此类现象持续存在。直至2018年,《重庆日报》再度报道,在南川区大观镇金龙村,由于乡村旅游发展较为繁荣,“泡酒”已逐渐演变成为一种攀比斗富的手段,宴请名目繁多。当地一名经营农家乐的村民透露,他在2016全年共送出将近2万元的礼金,“如果你不去参加,别人就会认为你不合群、不重感情”。

2023年,有网友在当地“重庆网络问政平台”上留言抱怨称,南川区的酒席太多,人们找各种理由和借口办酒席,希望能得到政府的有效管理和控制。

其实,这类问题并非仅存在于南川区。同一时间段,重庆綦江区政协官方网站发布一篇文章显示,有政协委员反映称,月收入只有几千元的家庭每月光用于参加大小酒席的开销就达一两千乃至上万元。有时候一天就得赶好几场宴席,使得广大的干部群众疲于应对,苦不堪言。更有甚者,为了收回礼金成本,不惜想尽办法也要找机会办酒席,从而形成恶性循环。尽管一些村委会居委会制定了《村规民约》,但仍有民众为了避免惩罚而在酒店、餐馆等地私自办酒席,有的甚至跨地区到外地办酒席(如綦江人跑到习水去办),导致监管难度增大。

今年1月,重庆市丰都县南天湖镇人民政府也发布了《关于整治滥办酒席的通告》,明确规定允许举办的宴席仅限三种类型:婚礼、丧事以及非国家工作人员为其家中70岁以上老人操办的生日宴。

通告中还明确了申报程序,并进一步规定,以祝寿、乔迁、升学、满月、周岁、订婚、开业、店庆、参军等名义操办且具有敛财目的的各种宴请,均被认定为滥办酒席。即便是打着家宴旗号,但如果邀请的人员超出直系亲属三代以内的范围并有收受礼金行为的,也将被视为滥办酒席。对于违规举办酒席者,将严格按照《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规定实施惩戒措施,并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将其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情节严重者还将依法给予行政或司法处置。

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重庆丰都县南天湖镇人民政府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村民们对这一整治活动普遍表示理解和配合,大多数人都能做到提前报备。

不少网友对重庆各区县的基层整治活动表达了赞同意见:“在南川,工资都还不够给人家随份子的钱,收到请柬时心都在滴血,曾经一个月接到21份请柬。”“我非常支持整治滥办宴席风气,什么娃儿满月酒、一周岁酒,有的两岁还要办,考个初中也要办……”“我一个月工资3000块,却花出去了3500块随份子。”

不过,也有网友提出质疑,认为单纯依靠“一刀切”的简单粗暴方法来遏制滥办宴席的陋习是否合理,并指出“居民委员会是否有权利干涉居民的个人行为”。

针对此事,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学研究院教授解志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相关通告的内容来看,似乎更像是行政审批或行政许可,但居民委员会并没有权限设立许可或实施许可。“要求酒楼在预订酒席时查验申报表这种做法更是让人费解。酒楼只需遵循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即可,居民委员会无权干涉经营主体的合法经营活动。”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授、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吕德文同样向《中国新闻周刊》指出,基层单位发布的某些提示和通知不属于行政许可范畴,不能强制要求群众提前备案,这些要求也难以得到有效执行。

他还进一步分析道,基层干部在推动移风易俗、遏制滥办宴席等工作时,并非是在“没事找事”。实际上,一部分群众确实对不良风俗和滥办宴席等问题感到不满。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些基层干部为了尽快取得成效,往往忽视了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强行推进。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蔡乐渭亦表示,居委会和村委会仅仅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除非法律有特殊规定,否则并无任何行政权力。上述案例表明,一些基层自治组织对其自身性质和定位的认识出现偏差,误以为自己是执法机构或行政权力的执行者。

民俗学专家、上海大学中文系教授黄景春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长期以来,如何妥善处理传统民俗与现代社会管理之间的矛盾一直是乡村治理的一大难题。大操大办宴席等行为确实使民俗文化变了味、走了样,但政府介入之后,如何进行有效管理和移风易俗确实不易把握。“一些习俗变质成为了民间不良风气,政府需要认真加以引导,并做好思想疏导工作。若仅靠强硬的行政力量加以制止,不仅可能激化矛盾,也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本文摘自2024年4月22日总第1137期《中国新闻周刊》杂志,标题为“重庆多地严禁‘无事酒’”,作者:周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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