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裁判文书网公开了此案的一审判决结果。据判决书透露,被告人刘某华当时担任横峰恒通村镇银行的信贷员。
一、职务侵占与资金挪用经法院审理查明,在2018年至2019年5月这段时间里,刘某华为投资比特币及与人合作经营家具店,急需巨额资金。他利用在恒通村镇银行信贷员的职务之便,非法占用单位资金高达185万元,至今仍有170万元未能归还。
二、诈骗客户贷款资金此外,刘某华还以虚构贷款资金需转入第三方账户、预留押金、履行审批流程等借口,骗取多名客户的贷款资金合计77万元供个人使用,其中67万元至今仍未归还。
三、资金去向与刑罚结果刘某华将所获犯罪资金主要用于比特币投资和个人经营的家具店支出。遗憾的是,其间因比特币市场行情下滑,刘某华在比特币投资上亏损约200余万元。最终,横峰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裁决,认定被告人刘某华构成诈骗罪与职务侵占罪,决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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