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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有法官被指干预案件重审_青海天峻县法院院长庭长被指微信群遥控审判“硬气点”,高院:正核实

2024-05-14 12:41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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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有法官被指干预案件重审_青海天峻县法院院长庭长被指微信群遥控审判“硬气点”,高院:正核实

青海天峻县法院院长庭长被指微信群遥控审判“硬气点”,高院:正核实

近日,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与天峻县人民法院因涉嫌远程干预重审案件庭审引起广泛关注。据网络流传的消息,5月11日,天峻县人民法院公开重新审理索某等人涉寻衅滋事案。在此过程中,天峻县人民法院院长以及作为原二审审判长的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庭长通过微信群实时指导庭审,并在群内发出指令如“无需与其协商”、“打断其发言”、“态度强硬些,勿随意发言”。

5月12日,新黄河报记者从一名嫌疑人辩护律师处了解到,网络流传的内容确凿无疑。事件发生后,多名辩护律师已将此情况上报给上级法院和检察院。次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回应新黄河记者称,正在对此事进行核实调查。同时,青海省人民检察院也已介入此案。

据上述受访律师透露,当天凌晨,他接到法院通知,原定于当天上午举行的庭审已被取消,而关于案件管辖权的问题,天峻县人民法院正在进行请示。

据早前网络曝光的信息,5月11日庭审期间,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哈斯和天峻县人民法院院长樊某通过微信群遥控指导审判长如何进行庭审。当日休庭后,有律师察觉此事并进行了取证,称现场“十几名法警围住律师们,有的法警启动了执法记录仪,场面一片混乱。”

网上流传的一张疑似庭审现场照片显示,审判长电脑屏幕上出现一个包含“樊某院长”的七人群聊,群内的“樊某院长”提示“无需与其协商”,而“哈斯庭长”则指示“打断”、“态度强硬些,不要随意发言”。此外,该微信群还包括“天峻法院微信群”等多个聊天群。根据天峻县人民法院官方网站信息,聊天群中的樊姓院长与该院院长的名字相同;同样,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文章中也曾提及“刑事审判庭庭长哈斯某”。

12日晚,辩护律师证实,网络流传内容及照片均为真实情况。他表示,在当日庭审大约一小时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并与其他合议庭成员离开法庭。随后,律师们偶然发现原二审审判长(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刑庭庭长)与天峻县人民法院院长正通过微信群实时操控庭审。律师们随即要求出庭检察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但在未得到回应后,他们选择了报警。警方到场并依法扣押、封存了合议庭成员使用的电脑主机。目前,律师已将此情况分别上报给了青海省检察院和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据上述律师透露,尽管之前已向天峻县人民法院提出此案应由海西州以外的法院审理的书面意见,但未获采纳,法院仍要求于13日在天峻县人民法院继续开庭。然而,律师最新得知,原定于13日上午的庭审已经被取消,天峻县人民法院正在就案件管辖权问题向上级请示。

13日,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表示,正对上述情况进行核实并将适时作出回应:“我们早上一早就投入工作,正在全力核查。”与此同时,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透露,该院也已收到律师反映的情况,并已介入调查。

据了解,该起寻衅滋事案发生在2020年11月。2021年11月,天峻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索某等12人构成寻衅滋事罪。2023年2月,海西州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记者注意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第23条规定,院长、副院长、庭长的审判管理和监督活动应在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并在工作平台上公开进行。院长、副院长、庭长除参与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外,不得对其未参与审理的案件发表倾向性意见。第29条至第31条则规定,独任法官负责审理的案件,其应对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负全责;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合议庭成员共同对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负责。在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时,合议庭对其汇报的事实负责,审判委员会委员对其发表的意见及最终表决负责。

标题:微信群遥控指导法官“态度强硬”?青海法官涉嫌干预案件重审,省高院回应正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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