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9月的秋风中,中国人民银行挥动法规之剑,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界定虚拟货币交易的本质,旨在加固国家安全的铜墙铁壁,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固基石。
警钟长鸣:虚拟货币的犯罪迷雾今天,让我们透过一桩桩案例的棱镜,窥探虚拟货币交易背后潜藏的罪恶深渊。
案例剖析:吴某杰的金融迷局
2021年初春,甘肃景泰,一场以YunSM数字货币为幌的诈骗风暴被警方揭开。吴某杰等人以高额回报为饵,编织虚拟投资梦,骗取数千万元,涉及受害者遍布八方。他们不仅行骗,还自导自演“洗钱大戏”,利用“联创人”体系混淆视听。最终,法律的天网恢恢,他们因集资诈骗、洗钱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严惩。
深挖罪名
集资诈骗罪:利用虚拟货币的神秘面纱,虚构项目背景,诱骗投资,实则非法占有,构成集资诈骗。
洗钱罪:通过线下交易,将诈骗所得转换为实体货币,企图掩饰其犯罪所得。
帮信罪:为虎作伥,提供技术支持,助纣为虐,同样难逃法律制裁。
传销阴影:瑞波币的网络迷阵
同期,另一场打着“瑞波银联”旗号的传销风暴浮出水面。张某、王某等人构建投资陷阱,以层级分红为诱,编织了一张庞大的传销网,迅速蔓延,涉及资金庞大。此类行为,无疑触碰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法律红线。
虚拟货币交易的四道警戒线
非法定货币,不得等同人民币流通。
相关业务活动属非法,犯罪必究。
境外交易所向境内服务,同样违法。
参与投资,风险自负,法律不予保护。
小编建议而言,虚拟货币的世界并非遍地黄金,而是暗流涌动。网警郑重提示:勿轻信网络神话,坚守理性投资,警惕诈骗、传销等陷阱,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远离法律边缘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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