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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评驴友被溪流冲走遇难_浙江两驴友被溪流冲走遇难,谁之责?

2024-06-06 03:33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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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两驴友被溪流冲走遇难,谁之责?

近日,浙江台州发生的两名户外爱好者在探险时因水流湍急而不幸遇难的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黄岩区应急管理部门于6月4日证实,两人当天上午已被发现,遗憾的是,他们已经失去了生命迹象。

事发现场的视频显示,这对男女正利用绳索试图穿越峡谷溪流,两侧有人员协助稳固绳索。然而,女子不慎失衡被水流卷走,男子试图救援时同样遭遇不幸。尽管他们紧紧抓住绳索,岸上的人努力施救,但最终未能成功,绳索似乎断裂,两人消失在激流中,现场一片惊慌。

这起悲剧引发了关于责任归属的讨论:是应归咎于遇难者自身、试图救援的同伴、景区管理方还是其他相关方面?针对此问题,记者咨询了法律专家。

据京都律师事务所的李泽瑞律师解释,依据民法典中的“自甘风险”原则,参与有潜在风险活动的人,如因他人非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受损,不得向对方追责。他以篮球场上的意外伤害为例,说明参与者需自行承担风险。

因此,对于台州石人峡的这一事件,即使有人认为救援者表现不足,依据“自甘风险”原则,遇难的户外爱好者需对其参与的高风险活动的后果负责。然而,如果活动组织者未能充分告知风险、确保参与者适格、规划合理路线或遵守救援规范,则可能因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而承担责任。

此外,景区管理者的责任也不容忽视。如果景区未能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特别是在管理不善或废弃状态下,其责任认定将更加复杂,需要综合评估各方面因素。

鉴于户外探险的双重性质——既刺激又危险,专家强调参与者和组织者必须增强安全意识,确保准备充分,以减少安全隐患。对于涉及此类活动的任何损失,应基于各方的过错程度共同承担责任。

最后,提醒所有热爱探险的人们,在追求刺激和探索的同时,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务必具备专业知识,确保设施完善,并尊重自然条件的限制。对于更多新闻资讯,请下载“央广网”客户端。央广网欢迎各界提供新闻线索,联系电话400-800-0088,消费者亦可通过线上投诉平台维护自身权益。请注意,本文内容版权属于央广网,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违规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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