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热点资讯 > 正文

离婚冷静期届满30天不办理视为撤回_律师谈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撤回

2024-08-15 15:31 来源:网络

离婚冷静期届满30天不办理视为撤回_律师谈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撤回最近引发大家的关注,相信大家都想知道这件事会有怎么样的发展?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一起来看看吧。

离婚冷静期届满30天不办理视为撤回_律师谈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撤回

律师谈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撤回

8月12日,民政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婚姻登记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该草案引入了一项新规定,即在提交离婚登记后的30天内,任何一方改变主意,均可向原先办理登记的机构撤回申请,从而中止离婚程序。这一离婚冷静期的设定引起了公众的热烈讨论。

针对这一变化,来自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的赵良善律师提供了专业见解。他指出,尽管之前的《婚姻登记条例》未包含撤回离婚申请的规定,但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已对此有所阐述。根据法律层级原则,《婚姻登记条例》需与《民法典》保持一致,避免法律冲突。赵律师进一步阐释,离婚冷静期旨在为协议离婚提供反思空间,期间撤回申请仅意味着本次申请无效,并不禁止夫妻日后再次提出离婚请求。换句话说,即使某方撤回申请,只要双方同意,他们仍可重新申请离婚;若一方坚持离婚,另一方不同意,后者有权通过诉讼途径寻求离婚。

此解释澄清了公众对离婚冷静期内撤回申请可能产生的误解,强调了法律调整旨在促进理性决策,而非限制离婚自由。

关于离婚冷静期届满30天不办理视为撤回_律师谈离婚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的内容小编就阐述到这里了,希望本篇的信息能够解答大家目前的疑问,想要更多最新的内容记得关注多特软件站哟!

了解更多消息请关注收藏我们的网站(news.duote.com)。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若侵犯到您的权益,可联系多特删除。(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