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网络主播因模仿中国田径运动员吴艳妮而引发了广泛讨论。这位主播通过模仿吴艳妮的穿着、妆容以及标志性动作,吸引了大量观众打赏。她甚至以明确标价的方式接受礼物,提供特定的表演,如跳舞、一字马或吴艳妮赛前的经典动作。
12月5日,该主播的账号显示已被禁止发布作品。在其账号个人简介中,赫然写着:“举报我的替我挡灾。”这一举动引发了网友们的强烈反应。许多网友认为,通过借助运动员形象进行变现,是对运动员本人的极大不尊重。但也有人提出疑问:为什么不能模仿呢?
针对这一事件,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这位女主播的行为已经侵犯了吴艳妮的肖像权。付建律师表示,未经吴艳妮本人同意,模仿她的穿着、妆容及标志性动作,以此吸引观众打赏并获取利益,属于对吴艳妮肖像的商业性使用。
付建律师进一步解释,如果这位女主播的行为带有明显的商业目的,通过模仿吴艳妮的形象吸引观众打赏,获取经济利益,且与吴艳妮存在一定竞争关系,比如争夺观众的关注和打赏资源,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即使没有明确假冒吴艳妮本人,女主播的行为也可能使观众在一定程度上产生混淆或联想,误认为该主播与吴艳妮存在某种关联,从而对吴艳妮的形象造成影响。此外,如果女主播在模仿过程中存在不当言行或表演,对吴艳妮的名誉造成了损害,如进行恶搞、歪曲、诋毁等,导致公众对吴艳妮的评价降低,还可能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犯。
这一事件不仅引发了法律层面的讨论,也反映了社会对于名人形象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希望未来的网络环境中,能够更加尊重每个人的合法权益,避免类似的侵权行为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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