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网络主播因模仿中国田径运动员吴艳妮而引起了广泛关注和讨论。这位主播通过模仿吴艳妮的穿着、妆容以及标志性动作,吸引了大量观众的关注,并通过打赏获得了经济收益。
该主播不仅模仿吴艳妮的外貌特征,还以明确标价的方式接受观众的礼物,提供特定的表演项目,如跳舞、一字马或吴艳妮赛前的经典动作。这种做法引发了众多网友的质疑和不满。
12月5日,该主播的账号被平台封禁,无法继续发布作品。在其账号个人简介中,赫然写着:“举报我的替我挡灾。”这一举动进一步激化了舆论的讨论。
对于这种行为,网友们的意见出现了明显的两极分化。一部分人认为,通过借助运动员形象进行变现,是对运动员本人的极大不尊重。另一部分人则表示不解,认为模仿本身并不违法,不应受到过多指责。
针对这一事件,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律师在接受采访时指出,女主播的行为侵犯了吴艳妮的肖像权。付建律师表示,未经吴艳妮本人同意,模仿其穿着、妆容及标志性动作,以此吸引观众打赏并获取利益,属于对吴艳妮肖像的商业性使用。
付建律师进一步解释,若女主播的行为带有明显的商业目的,通过模仿吴艳妮的形象吸引观众打赏,获取经济利益,且与吴艳妮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如争夺观众关注和打赏资源),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此外,付建律师还提到,即使没有明确假冒吴艳妮本人,女主播的行为也可能使观众在一定程度上产生混淆或联想,误认为该主播与吴艳妮存在某种关联,从而对吴艳妮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4.付建律师强调,如果女主播在模仿过程中存在不当言行或表演,对吴艳妮的名誉造成了损害,如进行恶搞、歪曲、诋毁等,导致公众对吴艳妮的评价降低,还可能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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