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卖羊肉赚180元收到10万罚单_农民卖未经检疫羊肉获利180元被开10万罚单!当事人起诉市监局二审开庭,此前请求撤销处罚一审被驳回是非常多小伙伴都想了解的内容,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农民卖羊肉赚180元收到10万罚单_农民卖未经检疫羊肉获利180元被开10万罚单!当事人起诉市监局二审开庭,此前请求撤销处罚一审被驳回相关信息,欢迎大家的分享收藏哟!

在实施行政处罚之前,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遵循程序,举行了听证会,并公开了检验结果,确认商品符合质量标准。随后,经过集体审议,管理局决定不采纳陈广芳减免处罚的请求,考虑到涉案肉类检测合格及个人家庭的特殊困境,最终决定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没收4具羊胴体、6个羊头,并追缴违法所得180元。
2024年5月6日,陈广芳,一名个体经营者,以行政处罚决定在经营规模认定上的错误和处罚过重可能导致其陷入经济困境为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撤销该处罚。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26日作出判决,指出广芳羊肉经营部未经检疫擅自购买并屠宰活羊共270公斤,价值8100元,后在市场上销售,获利180元,且所有羊肉产品均未经过检验。法院认为,处罚决定基于明确事实,适用法律恰当,处罚适度,程序合法,因此驳回了原告的诉求。陈广芳不服,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和生猪屠宰管理规定,农户自宰动物需事先申报检疫,以保障公共健康。
大丰区市场监管局的代表在庭审中强调,陈广芳作为有着20多年经验的从业者,理应知晓羊肉上市前需检疫的规定,不存在减免处罚的条件,且已售羊肉无法追溯,其危害无法挽回,因此不具备法定减轻情节。依据政策和专项行动要求,对未检疫肉类的销售行为应严格惩处,减轻处罚需有确切证据支持。
陈广芳在庭审中承认违法行为,但辩称出于帮助患病邻居的善意而为之,希望法庭考虑其家庭困境。
案件中涉及的六只羊来自新团镇的顾德兰,顾德兰在处罚过程中不幸去世。顾德兰的弟弟在书面说明中解释了出售羊只的原因,强调是出于无奈,未料到会触犯法律。
庭审聚焦于处罚的合理性、程序、法律适用和处罚程度,双方立场鲜明。陈广芳的代理律师主张,处罚决定未充分考虑市场实际情况,存在事实认定不清的问题,呼吁应结合食品安全法与行政处罚法,以及相关指导原则,全面考量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可能性。
根据法律规定,未检疫肉类的违法经营,若货值低于1万元,应处以10万至15万元罚款。而江苏省的相关规定允许在特定条件下不予或减轻处罚,包括首次违法、危害轻微且迅速改正的情况,或因生活困难等情形。
尽管当天的庭审提供了充分的辩论机会,法庭并未当场作出判决。
以上就是多特软件站小编给大家带来的一农民卖羊肉赚180元收到10万罚单_农民卖未经检疫羊肉获利180元被开10万罚单!当事人起诉市监局二审开庭,此前请求撤销处罚一审被驳回全部内容了,希望对小伙伴们有所帮助。
了解更多消息请关注收藏我们的网站(news.duote.com)。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若侵犯到您的权益,可联系多特删除。(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阅读











近期热点
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