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5年1月1日起,我国将正式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政策。这一政策以自愿和弹性为原则,允许职工在一定条件下选择提前或延迟退休。为了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共中央组织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明确了具体的实施细则。
根据新政策,职工在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后,可以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退休的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但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原法定退休年龄: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职工如选择弹性提前退休,需至少在本人计划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这一规定旨在确保提前退休是职工的真实意愿,并让用人单位有足够的时间进行人员安排。
改革后,职工可以选择在以下三个时间节点退休:
- 提前退休:在法定退休年龄前三年内选择退休。
- 法定退休年龄:按新的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
- 延迟退休:在法定退休年龄后三年内选择退休。
具体而言,对于原本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职工(以前称为女干部),改革后的正常退休年龄为58岁,最早可提前到55岁退休,最晚可延迟到61岁退休。对于男职工,改革后的正常退休年龄为63岁,最早可提前到60岁退休,最晚可延迟到66岁退休。
除了弹性提前退休外,职工还可以选择在法定退休年龄之后延迟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如果职工和所在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明确延迟退休的时间,且这一决定一旦确定则不再延长。这一规定体现了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保障了劳动者在延迟退休期间的权益,也有助于稳定用人单位和职工的预期。
此外,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在养老金领取方面,单位应在职工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申请,并如实提供退休时间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各地区和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充分尊重职工意愿,保障其依法选择退休年龄的权利,不得违法强制或变相强制职工选择退休年龄。
为更好地服务参保人员,相关部门将逐步开展退休提醒服务,主动对接临近退休年龄的职工,提前提醒他们考虑选择退休时间,并告知办理退休手续的具体流程和渠道。这不仅有助于职工更好地规划退休生活,也提高了办理退休手续的效率。
通过这些措施,我国的退休政策将更加灵活和人性化,满足不同劳动者的多样化需求,适应不同的工作和生活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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