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男子地铁早高峰卖座位_上海男子自称地铁早高峰卖座位,每次5元已成交2次,律师:转卖公共资源违反公序良俗最近引发大家的关注,相信大家都想知道这件事会有怎么样的发展?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一起来看看吧。

近期,一位上海市民在社交媒体上发布消息,声称愿意以5元的价格在早高峰时段转让他在地铁上的座位。这位自称为上班族的男士透露,他已经成功为一位乘客提供了两次付费占座服务。
据极目新闻报道,周先生通过社交平台发布了一则特别的“广告”,提出他将在上海地铁16号线从滴水湖开往龙阳路方向的早高峰时段,提供座位让渡服务,双方约定具体的车厢,他站立乘客就座。他还详细说明了自己的乘车时间,以方便有意者安排。
周先生居住在浦东新区的临港区域,每日乘坐地铁至惠南镇的一家科技公司上班。面对早晚高峰的拥挤,他萌生了这个念头,并于12月19日发布了相关信息,意外地发现确实存在这样的需求。虽然评论中有不少戏谑和批评,甚至有人指责他是“票贩子”,但他坚持自己的想法。
他的计划是在临港大道站上车,通常在惠南或新场站下车,这两个站点乘客众多。有需求的乘客可以提前支付5元,这刚好能抵消他的车费,然后在约定的站点和车厢里获得座位。虽然询问者众多,但他仅成功帮助一位乘客占座两次,还有其他两位预付了费用但尚未实施。
对于这一行为,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的主任付建指出,地铁座位作为公共资源,其设置旨在服务广大乘客,不应被个人擅自商品化。这种定价转让座位的行为可能违背公共秩序,若引发冲突,严重时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面临法律制裁。付建认为,偶尔且非持续性的个人座位转让或许无碍,但如果以此为常态,大量占用公共资源,则可能有悖公序良俗,不值得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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