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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炸伤右眼案已立为刑事案件,律师称肇事者或涉过失致人重伤罪】
2月16日,安徽淮南一名30多岁的男子小王在除夕夜被烟花炸伤右眼一事有了最新进展。据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警方已经将此案件刑事立案。根据小王提供的淮南市公安局八公山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显示,其眼部受伤一案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已被列为刑事案件。
小王表示,自己目前尚未进行伤情鉴定,需等待警方通知后再做进一步处理。此外,他诚恳地向广大网友寻求帮助:“如果您是1月28日20点52分左右在安徽淮南八公山记忆广场的目击者,或者恰好拍摄到该时段的一些现场视频,请将视频发送给我。这些线索对案件调查至关重要,若提供的线索得到警方认可并采用,我定会给予重谢!”
此前报道中提到,小王因烟花爆炸导致右眼球被摘除,此事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关注。当地警方在接受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仍在积极寻找肇事者。
律师认为,一旦找到肇事者,其不仅需要支付罚款,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肇事者大概率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如果烟花肇事者给小王造成的人身损害达到重伤及以上程度,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法律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徐韶达 剪辑 戴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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