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美国政府以芬太尼为由进一步加征关税的单边行为,中国政府于2025年3月4日宣布了一系列反制措施。这些措施旨在维护多边贸易体制,减轻美国企业和消费者的负担,并保护中美两国之间的经贸合作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3月10日起,中国将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具体措施如下:
对于在2025年3月10日前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3月10日至4月12日期间进口的商品,将不加征上述关税。
同一天,中国商务部宣布将15家美国实体列入出口管制管控名单,禁止向这些实体出口两用物项。这15家实体包括莱多斯公司(Leidos)、吉布斯和考克斯公司(Gibbs & Cox, Inc.)、通用原子航空系统公司(General Atomics Aeronautical Systems, Inc.)等。任何正在进行的相关出口活动应立即停止,特殊情况需出口的,出口经营者需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此外,商务部还宣布将特科姆公司(TCOM, Limited Partnership)、摇杆舵公司(Stick Rudder Enterprises LLC)等10家实体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这些实体因参与对台军售或与台湾开展所谓军事技术合作,严重损害了中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处理措施包括禁止这些企业从事与中国有关的进出口活动以及在中国境内的新增投资。
4.商务部决定将美国基因测序仪制造商因美纳公司(Illumina, Inc.)列入不可靠实体清单。该公司因违反市场交易原则,中断与中国企业的正常交易并采取歧视性措施,严重损害了中国企业合法权益。因此,决定禁止其向中国出口基因测序仪。
通过这些措施,中国政府表达了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决心,同时也强调了遵守国际规则和履行防扩散义务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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