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3日,美国政府宣布以芬太尼为由对所有中国输美商品进一步加征10%关税。这一单边行动不仅损害了多边贸易体制,也增加了美国企业和消费者的负担,严重影响了中美两国的经贸合作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际法基本原则,经国务院批准,自2025年3月10日起,中国将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具体措施如下:
为了维护国家利益和市场稳定,中国将对以下农产品加征15%的关税:鸡肉、小麦、玉米和棉花。这些商品的具体范围详见附件1。
此外,中国还将对高粱、大豆、猪肉、牛肉、水产品、水果、蔬菜和乳制品加征10%的关税。涉及的具体商品范围详见附件2。
对于原产于美国的上述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现行的保税、减免税政策将继续保持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为了确保平稳过渡,对于在2025年3月10日之前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12日期间进口的商品,将不加征本公告规定的额外关税。
希望相关企业和消费者能够及时了解并适应这一政策调整,共同维护良好的贸易环境。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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