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发现对方还有财产再诉分割_离婚诉讼后发现对方名下还有财产,能再次起诉分割吗?是非常多小伙伴都想了解的内容,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离婚后发现对方还有财产再诉分割_离婚诉讼后发现对方名下还有财产,能再次起诉分割吗?相关信息,欢迎大家的分享收藏哟!

夫妻在离婚时未处理共同财产,事后可以向法院起诉进行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和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例如,在一起案例中,田某与何某离婚时未对部分共同财产进行处理。法院判决生效后,何某发现田某名下还有其他财产,遂再次提起诉讼。经查,田某位于邵阳的房产系婚前出资购买,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因此何某请求分割该房产的要求未获法院支持。
然而,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田某所得公积金数额为7.91万元,何某所得公积金数额为1.75万元。何某请求分割田某的公积金余额,田某则辩称何某的公积金余额也应一同分割。法院认为这一抗辩主张合法合理,予以采纳,并经抵扣后判定田某应向何某支付3.08万元。
此外,田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投保的终生寿险,其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何某要求分割保险费1.8万元的诉讼请求得到了法院的支持。综上所述,法院最终判决田某给付何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分割补偿款4.88万元,该判决现已生效。
法官提醒:如果在离婚时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等行为,另一方在离婚后发现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将遵循男女平等、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有利生产与生活、权利不滥用、公平补偿等原则进行财产分割。
来源:湖南高院微信公众号
关于离婚后发现对方还有财产再诉分割_离婚诉讼后发现对方名下还有财产,能再次起诉分割吗?的内容小编就阐述到这里了,希望本篇的信息能够解答大家目前的疑问,想要更多最新的内容记得关注多特软件站哟!
了解更多消息请关注收藏我们的网站(news.duote.com)。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若侵犯到您的权益,可联系多特删除。(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阅读











近期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