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燕鲁新能源车业有限公司(简称“燕鲁新能源”)近日在社交平台发布声明,就此前媒体关于该公司与小米汽车有限公司之间专利争议的相关报道公开致歉。
声明指出,经核实与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燕鲁新能源确认小米公司依法享有涉案设计的专利权。基于对知识产权价值的尊重与认可,公司已主动停止使用涉及该专利的相关部件,并于2026年3月25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撤回针对该专利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相关撤回信息将于近期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公示。
声明同时表示,对于此前因误解或不当表述所引发的不实舆论,给小米公司及小米汽车品牌造成的困扰,燕鲁新能源深表歉意;后续将积极与小米公司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后续事宜,避免进一步误解与负面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行业观察人士对此事件直言不讳:此举实为典型的“碰瓷式营销”。这一判断并非空穴来风——燕鲁新能源是一家集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于一体的新能源电动车企业,主营产品为“韵蕾”牌电动三轮车。公司注册地位于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经济开发区,地处鲁西北地区,属县域中小制造企业。

公开专利数据显示,截至当前,燕鲁新能源共拥有7项专利,其中6项为实用新型专利,1项为已获授权的发明专利,尚无外观设计专利。相较而言,其技术积累与专利布局深度,与小米汽车在智能电动汽车领域所构建的系统性知识产权体系存在显著差距。在此背景下,单方面发起专利无效请求,又迅速撤回并公开致歉,更凸显了事件背后策略性传播的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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