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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互联网反垄断恐陷无解谜局

2012-04-19 09:14 来源:商报

  昨日,备受关注的“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奇虎360公司诉腾讯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虽有控辩双方7个小时激烈交锋,但正如人们之前所预料,法庭并未当庭宣判。有关专家表示,奇虎360诉腾讯垄断案已经超越两家公司输赢范畴,案件审判过程和结果将深远影响中国互联网反垄断法律法规的完善、互联网企业垄断标准和范围界定甚至整个互联网竞争生态。

  激辩7小时未宣判

  作为“3Q大战”的延续,奇虎360请求法院判令腾讯公司立即停止滥用市场地位,停止实施QQ软件用户不得与原告交易并捆绑搭售安全产品等行为。奇虎360还提出巨额索赔诉讼,要求腾讯公司公开道歉。

  由于知识产权案件一般采用“专家证人”机制,为了打赢官司,双方各自邀请重量级专家到庭“压阵”。奇虎360邀请的是英国学者David Stallbass,曾担任英国伦敦公平贸易局下属某机构局长,是欧洲最大的独立提供竞争法调查经济意见机构RBB的顾问。腾讯则邀来曾当选中国互联网十大启蒙人物的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

  昨日上午9时开始,双方围绕相关市场如何定位、被告是否具有垄断地位、被告是否利用了这一地位、如果利用了应当受到怎样的处理等四大焦点展开控辩以及证人举证。

  如早先所料,双方对案件要点寸土必争,未达成任何一致意见。截至昨晚7时30分,双方完成要点控辩,审判长宣布休庭,由于双方均对对方证人身份提出疑义,需要补全文件,法庭并未宣布何时再开庭。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也正式受理腾讯起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的案件,腾讯要求360赔付1.25亿元并道歉。

  “相关市场”成最大焦点

  在奇虎360公司诉腾讯公司垄断案的庭审过程中,“相关市场”的认定无疑是在法庭内提到最多,也是双方激烈争辩的焦点。

  根据《反垄断法》第十二条关于“相关市场”的说明以及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相关市场界定的指南》规定,相关商品市场是根据服务的特性、用途及价格等因素,由需求者认为具有较为紧密替代关系的一组或一类商品所构成的市场。

  由于相关市场认定是确认腾讯是否拥有相关市场支配地位、是否滥用支配地位、为何提请巨额索赔和道歉诉求等问题的前提,双方一开始就观点对立。

  奇虎360方面认为无论是从产品功能、市场份额、财力、准入难度等,腾讯公司在内地即时通讯软件及服务市场中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并引用 CNNIC、艾瑞等行业报告称腾讯在该市场份额常年在70%以上,并在“3Q大战”中以号召“不兼容360产品”逼迫用户“二选一”限制交易、以捆绑安全软件的形式搭配销售,对奇虎360公司构成了“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侵权行为。


  腾讯方面则称,奇虎360对于即时通讯软件及服务的“相关市场”定位过于狭窄。在即时通讯市场中,有MSN、飞信、开心、微博、米聊、口信等即时通讯服务。在地域市场上,国外的大量产品也在提供即时通讯服务,因此腾讯在上述市场上不具有垄断地位,不具有相关市场的定价权,不具有控制商品数量和服务的能力,也无法阻止新的竞争者进入市场。

  双方在上述问题上未达成任何意见一致。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研究员赵占领认为,证据的采信情况基本决定着案件结果,因为在认定市场支配地位之后,“二选一”是否具有正当理由成为下一个争论焦点,“对腾讯而言相对不利,尽管360扣扣保镖损害了腾讯的商业模式和商业利益,但腾讯进行自力救济(让用户二选一)是否不受限制,毕竟商业利益和公众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法院倾向后者的可能性更大”。

  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竞争法研究所所长、反垄断法网主编杨东表示,腾讯到底有没有垄断地位,是不是滥用它的垄断地位,目前还不好说。因为第一是相关的市场认定比较困难;第二是到底有没有垄断地位需要市场份额计算等,比较难;第三是它是否有正当理由,目前也难以定论。

  巨头“平台控制”热衷垄断

  “奇虎360和腾讯目前在国内互联网界都可以称得上是巨头,受到垄断伤害最深的往往是一些小的创业公司。”一位业内人士称。

  有关专家指出,虽然中国互联网已进入崭新时代,但垄断依然是中国互联网行业存在的一大显著弊端。目前在互联网领域,垄断悲中的是搜索引擎、即时通讯、电子商务和第三方支付四大领域。

  近年来,“垄断”指责几乎成了百度、腾讯、阿里巴巴等互联网巨头的家常便饭。在中国互联网各细分领域总有他们“一骑绝尘”的身影,他们对开放和垄断的态度已能够影响其他创业型小公司的生和死,因此引发的官司也不断涌现。

  目前国内互联网巨头“平台控制”时代已经形成。有分析人士指出,互联网各大巨头涉猎领域太广,都拥有了“平台控制”的能力,“创业者绕过了腾讯,也可能绕不过新浪”。 而奇虎360、优酷网、携程网在安全杀毒、网络视频、在线旅游领域的市场份额也分别达到70%、22%、51.2%,被外界认为是潜在的互联网巨头级企业,也对中小企业构成了围击之势。

  司法途径遏制垄断目前渺茫

  尽管近年来有关网络巨头的官司不断,但都是“雷声大,雨点小”,最终都是虎头蛇尾,不了了之。大部分专家预测,目前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该争端的可能性非常渺茫。


  律师强勇告诉记者:“如果依据《反垄断法》来审理这些案件,整个审核程序太过复杂。市场份额并不是判断垄断的决定性因素,还要考虑市场进入的难易程度。”

  北京泛洋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春泉也表示,不管是中国的反垄断法还是美国的反托拉斯法,都是政策性极强的法律。“迄今为止,我国的《反垄断法》还未真正针对一家公司执法,其法律在引用上还缺乏更有执行性的细则出台。”

  针对法律上的困惑, 有些专家在解决网络巨头滥用垄断的问题上,更是提出了拆分这些巨头的建议。但这些建议显然并不具备可实施性。像百度虽然布局广泛,但其垄断的核心仍然是搜索引擎,简单的拆分并不会改变其垄断地位,也无法让百度停止利用搜索引擎打击竞争对手。

  有关专家表示,发展互联网行业,要协调好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之间的关系,要协调好创新和垄断规则之间的关系。一方面,国家要培养像腾讯、百度、阿里巴巴等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互联网企业;另一方面,又要防止这些具有一定垄断地位的企业,滥用他们的市场支配地位,扼杀其他中小互联网企业的发展。商报记者 金朝力 张绪旺

  记者手记

  标本意义大于案件本身

  奇虎360有很多敌人,腾讯也有很多敌人,有站队喜好的互联网企业这次集体噤声,而主攻手亲自披挂上阵也未能得到守方马化腾法庭之外的回应。

  坦白说,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有着足够的眼球效应,从昨日上午9时到晚上8时,广东高院四楼大法庭200多个旁听位座无虚席。无论是到场的全国各地媒体,关注知识产权和反垄断事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公众,还是微博、论坛里曾亲历“3Q大战”的网民,都在盯着360和腾讯。不过,与互联网市场竞争最紧密联系的企业却集体噤声。记者发现,无论是曾与360数度交战的百度、金山、瑞星,还是最近与腾讯一直纠缠不清的UC优视、imo、网易,这次都没有趁势而上或做出站队行为,甚至一批喜欢讨论行业生态,与奇虎360、腾讯并无太多业务冲突的企业大佬也没有发表意见。

  不过,有红衣大炮之称的奇虎360董事长再度披挂上阵。他昨日发内部邮件继续抨击腾讯滥用垄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认为腾讯利用自身市场支配地位发展安全业务,“大多数公司只能选择逆来顺受,少数站出来的公司也只能做到强烈谴责”,奇虎的起诉将载入中国互联网史册。

  昨日广州阴霾有雨,仿佛映射中国互联网的生存环境。在相对晦涩的法律解读声中,几乎所有观望人士未敢轻易对案件结局和具体影响做出预测,但无一例外地肯定这一前所未有的反垄断案件将造成很多中国互联网竞争规则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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