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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媒体:中国互联网企业迎来创新时代

2010-11-17 10:22 来源:搜狐IT

  11月17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中国互联网企业长期以来被嘲讽只会跟风模仿,如今却进入了商业模式创新的时代,证明企业在新兴互联网市场需要采取不同的策略

 

  百度阿里巴巴等公司分别被称为谷歌、eBay的仿效者,他们借鉴上述全球业界巨头的模式,在中国市场赚到大笔收入。

  

  但分析师称,随着中国互联网事业的发展,其独有的监管制度、政策及用户基础让这些本土新兴企业意外成为创新者。

  

  卓越亚马逊总裁王汉华称:“外国公司要想在华取得成功的关键之一是要了解中国消费者及群体差异,了解中国的特殊性。”

  

  艾瑞咨询集团(iResearch)称,今年第三季度中国互联网商业营收规模达417亿元,其中电子商务市场约占三分之一份额,在线广告市场占到24%份额,网游市场份额为20%。

  

  盈利模式创新

  

  付款方式是中国互联网企业创新尤其突出的一个领域,原因之一是多数中国人没有信用卡,其收入与西方消费者比也相对较少。

  

  中国互联网公司提出诸多解决方案,譬如在便利店购买储值卡及通过消费者手机收费。中国约有75%的电子商务消费者选择货到付款方式。

  

  电子商务领军企业阿里巴巴发现了一个更好的成功模式,即公司以提供基本配置服务模式支持用户在网上免费开店,而公司营收则来自广告。

  

  弘亚世代(Pacific Epoch)分析师周正倩说:“创新更多体现在服务和实际应用中,而不是基础技术领域。”

  

  盛大、腾讯及网易等网游公司已精炼了网游行业的小额交易商业模式,通过让资金捉襟见肘的年轻玩家用较少费用升级装备方式来赚钱

  

  这种模式开始逐渐在西方游戏市场上流行,而西方游戏市场目前主要还依赖于销售在线时长套餐的商业运作模式。

  

  腾讯依赖其热门的QQ平台,整合社交网、即时消息、游戏及新闻等多种服务,腾讯用户目前多达6亿人。

  

  广告的嵌入也体现出中国消费者与西方网民的差异。中国网民喜欢具有视觉冲击力的网站,配有很多闪耀的、移动的部分,而西方网民更喜欢较简化的设计

  

  开心网深刻体会到这一差异,其网页中并未推出横幅广告,而是支持在热门社交游戏中嵌入广告。

  

  不怕模仿


  

  中国企业使用版权保护内容方面也更为大胆,而这是许多西方互联网公司避之唯恐不及的领域,因为西方市场中有较为严格的版权法,侵权罚金会很高。

  

  相比之下,中国的版权保护法规多数推出时间较短,未经过市场的检验,其执行力度也参差不齐。甚至有时企业被判定侵权,其需要支付的罚金数目也是不痛不痒。

  

  百度凭借允许音乐搜索等方式,在中国市场超越了谷歌,而谷歌担心引来侵权官司,直到2008年才推出同类服务。而优酷网等中国视频网站希望通过提供授权电影及进口肥皂剧的方式,摆脱其版权侵权者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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