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在北京的第二家直营店选在了人气顶旺的西单大悦城,不过大悦城却因为这次筑巢引凤被送上了被告席。苹果(中国)公司授权经销商北京英龙华辰科技有限公司称,三年前与西单大悦城的运营单位北京新奥西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的时候,同时签了排他性条款,而在租约没有到期的情况下,西单大悦城引进另一家苹果商店属于侵权行为,为此起诉西单大悦城要求赔偿100万元。
根据英龙华辰出示的合同显示,在2008年1月双方签订为期三年的租赁合同中,附加条款中写明“除非预先与乙方协商一致,否则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再在西单大悦城引进APPLE数码专卖店”。而英龙华辰负责人表示,9月25日苹果直营店在西单大悦城开业前,他们没有收到西单大悦城方面的任何正式通知,双方多次沟通协商也均未取得一致意见。该负责人还表示,西单大悦城苹果“新店”开张后,自己的店铺最近两个月的苹果电脑销售量下降将近一半。为此,英龙华辰已将西单大悦城上诉至法院,要求停止违约行为并赔偿100万元。西城区人民法院目前已正式受理此案。
西单大悦城方面参与处理此事的刘女士昨天对记者表示,“引进苹果直营店符合中粮集团(大悦城为中粮旗下的商业地产项目)的整体战略规划”,大悦城方面近段时期也一直在与英龙华辰协商此事,初步协商的结果倾向于让两家苹果店继续共存下去。大悦城方面还表示,对英龙华辰的突然发难表示不解和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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