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晚,一则名为《南方日报名记者诱*暨南大学女实习生,强来时候仍淡定从容令人发指》的微博帖子引发网络热议。帖子作者为“喵喵小卉”,以该女生的同学的语气,描述这名女生在6月27日(昨天)遭到曾经在报社的指导记者成某强奸。
帖子内容显示,受害女生为暨南大学在读学生,2015年1-3月在《南方日报》报社实习,成某为其指导老师。6月27日下午,受害女生开完实习证明后,成某约她在报社楼下咖啡馆聊聊。后来,成某以“报社附近熟人多”为由,将女生带至附近街道,并要求看她的身份证,然后抢夺。成某将女生带至一家快捷酒店,要求“进去聊”,女生仍以为是聊天。进入酒店房间后,成某在女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与其发生了性行为。
受害女生在与成某交流的过程中,有用微信和同学联系,并发出“救命”,“那个记者要跟我开房,怎么办”等信息,而同学拨打她电话则无法接通。
凤凰网联系受害女生张小卉(化名),张小卉确认了网贴内容的真实性,在她明确表示“不要”之后,成某强行和她发生了性关系。被问及为何进入酒店,张小卉表示,以为成某只是想跟自己聊聊稿件,并且身份证被他抢走,“怕他不还给我”,成某是自己尊敬的指导老师,应该不会对自己怎么样,“如果是陌生人,肯定不要身份证就跑了”。
张小卉说,她在实习期内只见过指导老师成某两次,自己是独立完成采访任务,通过邮箱与成某沟通稿件,有次因为写稿慢被成某批评过,成某在她眼中的形象很“严厉”,也很怕他。成某曾当面评论张小卉衣着“土”。6月27日见面已经是实习结束一年多后,成某夸她变得成熟漂亮,也让她意外。
被问及为何没有呼救,张小卉说,进入房间成某像变了一个人,突然很“饥渴”,事情发展超出自己预料,在房间里,觉得呼救也没人能听到。没有作出激烈反抗是怕激怒成某,被报复,张小卉觉得他是记者,在单位很有背景,一直很怕他平时的权威形象。事后成某通过微信向她转账2000元,张小卉表示当时以为是封口费,成某在自己旁边,于是点了确认。她也在成某的要求之下洗澡、吃避孕药。张小卉离开酒店后,在同学的陪同下去东山派出所报案,警方从她体内提取出精液。
网贴热传后,张小卉表示自己还处于“懵”状态,仍害怕被成某报复,“他知道我是谁”。张小卉说,自己已经联系到成某带过的两个女实习生,也是在开实习证明的时候被表白,要求去开房,但是并未发生性关系。张小卉希望此事引起公众关注,有公正的处理结果。
源众性别发展中心的律师李莹告诉凤凰网,根据帖子描述,当事女生和成某在此前并不熟悉,没有感情基础,当事女生向同学呼叫“救命”,向成某表达了“我不想做”。强奸的定义是“违背妇女意志”,很明显成某的行为构成了强奸。而成某事后向女生转账两千元,无论当事女生是否同意,可能是成某故意制造性交易的场景。如果是性交易,一般事前会有议价行为等。真实情况,有待警方侦查。李莹律师强调,如果网贴内容属实,这和“宋山木性侵案”有相似之处,“温柔的强奸也是强奸”。
凤凰网就此事致电成某,无法接通。凤凰网致电东山派出所,亦无人接听。
28日晚十时许,广州市公安局发布通报:27日19时许,一名女事主向天河警方报警,称被一名男子强奸。经了解,因案发地在寺右二马路,天河警方接报后将该案移交越秀警方调查。经越秀警方初步调查,女事主张某(21岁,某大学大三学生)反映当天下午16时许,其被以前实习时认识的男子成某(29岁)带至寺右二马路某酒店房间内实施强奸。目前,越秀警方已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中。
南方报业集团6月28日晚亦发表声明,“关于网传本集团一记者诱奸女实习生的帖文,集团高度重视,已经组织调查,如情况属实,将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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