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条“百度搜贱人,你们会回来转发的”微博疯狂刷屏,该微博牵扯到了“王宝强离婚”事件中的马某。百度公关出面对此解释“程序终归是一个程序,不应该对人类的事情说三道四”,并表示已对该搜索结果做了下线处理。
17日晚10时,“百度搜索贱人二字”微博被数码疯报、掌中西安、最搞笑视频大全等数个粉丝超10万的认证用户转发,随后形成巨大的扩散效应。截至18日早晨,微博的实时热搜榜中“贱人”一词已经升至第33位。
百度通过微信公众号“这届百度公关”发布声明称,“结果涉及对个人的不当评价,我们已经对这个搜索结果做了下线处理”。百度解释,搜索是社会的一面镜子,最终呈现出的搜索结果,很可能就是被网友们共同“调教”出来的。
百度还称,图片搜索收录排名规则,参考了“图片所在网页维度”、“图片所在网站维度”和“图片自身维度”三个维度。简单点说就是:这是根据网友点击热度自然产生的效果。
另外百度也举例Tay,今年3月,微软在Twitter上公布了一个叫Tay的人工智能聊天账号。一开始,Tay和用户交谈得还不错,不幸的是,有人开始输入带有种族歧视的话语,也有人用了“跟我学”这个功能,把它引导到不恰当的思路上。结果就是,Tay 也学会和发布了这些敏感言论,最后微软不得不决定把 Tay 下线了。
但对比百度的举例,却让人联想到“快播”案件,“技术无罪”成了快播最大的辩护借口,而目前百度或许处在一个同样的位置——“技术”侵犯到他人的声誉权、肖像权?在“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希望这样的事情越少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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