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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宫建议将非法网络流媒体立为犯罪

2011-03-16 12:56 来源:cnbeta

  美国奥巴马政府知识产权执法协调员维多利亚·埃斯皮内尔(Victoria Espinel)周二向国会提交了带有立法建议的白皮书,报告列出了建议调整一些知识产权法规定的名单,主要涉及假冒药品、经济间谍及互联网犯罪等规定。随着在线盗版活动的日益增多,奥巴马政府希望将互联网上的非法音乐及电影流媒体定为犯罪,并赋予联邦政府机构在版权案件中拥有窃听的权利。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复制”或“分销”具有版权的产品被视为犯罪,但流媒体似乎更像没有牌照的“公共演出”,故不能被算作犯罪。

  埃斯皮内尔在报告中称,非法流媒体活动引发的问题有损版权法的执行,她希望国会在时机适当时将流媒体或以其它类似新科技的侵权行为立法为犯罪行为。

  窃听权利方面,在发生重大案件时,FBI和其它联邦机构有权窃听手机和互联网连接相关的内容,但侵犯版权和商标案件并不包括在其中。埃斯皮内尔想改变这样的情况。她在白皮书报告中指出,“对相关机构给予在知识产权案件中窃听的权利,可协助执法机构有效地调查案件。”

  目前,广播电台在播放歌曲时需向歌曲作者付费,这是因为在美国电台没有播放录制好音乐的公共演播权。埃斯皮内尔也想改变这种现状,在报告中建议设立电台播放音乐的公共演播权。

  埃斯皮内尔在白皮书中尽量避免涉及争议较大的网络审查、三振出局法(three strikes)及严重犯罪等相关的法律规定。公益团体Public Knowledge总裁吉吉·索恩(Gigi Sohn)称,这些建议大多强调的是通常被忽略的知识产权方面的重要领域。埃斯皮内尔的建议相当全面,但在具体实施方式上可能会出现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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