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海珠区出台了《海珠区奖励礼遇帮扶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实施意见(试行)》,作为全市首个好人领域的奖励礼遇实施意见,海珠区从制度层面向社会清晰传递了“好人好报”的价值观念。
根据《实施意见》,礼遇和帮扶的范围和对象为由海珠区申报,获得全国、省、市级道德模范称号和提名奖以及入选全国、省、市、区级好人榜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对获得全国、全省、全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中国好人”、“广东好人”、“广州好人”及提名奖,“海珠好人”获得者,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奖励,奖金在1000元~20000元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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