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从事测绘活动的形式,《办法》第六条对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的形式进行规定:一是合资、合作形式,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规定设立合资、合作企业。合资、合作形式需要依法取得测绘资质,并在测绘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二是一次性测绘形式,是指经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开展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时,需要进行的测绘活动。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只能采取上述两种形式。
新办法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只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的中外合资企业,其外方投资者的出资比例,最终不得超过50%,而在此以前则要求中方必须在合资企业中控股。需要注意的是,放宽对外方出资比例的规定限于只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资质的中外合资企业,如同时申请其他业务范围的,外方投资比例规定不变,即必须中方控股(中方投资比例占51%以上)。
近期,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开始着手对互联网地图服务进行整顿,国家测绘局官网称,“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单位,应按要求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并鼓励公众对没有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的网站或单位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行为进行举报。”并透露7月1日后,对经公开曝光仍未申请互联网地图服务测绘资质,继续从事互联网地图服务的网站,将依法予以查处。5月30日,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已经公布了一批通报批评的名单,LBS(地理位置服务提供商)街旁网在列其中,外界瞩目的谷歌地图服务却并不在曝光之列。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今年3月24日,已经有93家单位获得互联网地图服务甲级测绘资质,其中包括百度、新浪、中国移动等国内企业和诺基亚在华合资公司。此项新规意味着外资互联网企业申请地图服务资质政策已松绑,谷歌地图有望获得经营牌照。
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若侵犯到您的权益,可联系多特删除。(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近期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