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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网购保健品,收到鳄鱼

2018-08-15 15:42
来源:钱江晚报

可怕!女子网购收到鳄鱼是怎么回事?具体原因及情况介绍


  “打开快递的时候,我腿都吓软了,现在想起来还怕怕的。”昨天,章女士接受钱江晚报记者采访时还心有余悸。

  31岁的章女士是一个二孩妈妈,住在丽水市遂昌县城,带孩子之余她还做微商。上个月,章女士在网上买了四箱保健品,供货商是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的一家公司。

  8月5日下午,独自在家的她收到了四个包裹,打开前三个都是保健品。

  当她拆到第四个包裹时,隐约闻到臭味,拆开第一层纸箱,露出了一个白色泡沫箱,章女士打开泡沫箱一看“惊呆了!吓傻了!”

  “快回家,快递的泡沫箱里躺着一只鳄鱼和一只大蜥蜴!”章女士马上电话召回丈夫。

  地址并没错,一脸懵的章女士报了警:“太可怕了,当时生怕鳄鱼就这么跑出来了。”

  接到报警后,遂昌县公安局妙高派出所和遂昌森林民警赶到现场。他们打开泡沫箱检查:鳄鱼有一米多长,蜥蜴也接近一米,里面有冰袋和给鳄鱼吃的肉,两只动物均已死亡腐烂,腐臭味刺鼻。

  这是一条暹罗鳄,属于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鳄鱼的尾部有一个吊牌,上面印着“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并附有一个二维码。扫描标签上的二维码,显示为“活体标记信息管理系统”页面,上面标有“标识代码”、“批准文件”、“物种学名”和“养殖单位”等信息。

  民警调查后发现,这条活体暹罗鳄是人工饲养的,在国内买卖属于合法。

  不属于野生保护动物的蜥蜴,也是由该公司人工驯养的。

  遂昌县森林公安民警陈峰说:“我们又通过快递公司,联系到了发货地辽宁台安县。对方称,是快递工作人员的失误,将章女士的地址,误贴到了鳄鱼的箱子上,寄出时鳄鱼还是活的,由于路途遥远,到遂昌就死了。”

  陈峰表示,经过调查,养殖公司和遂昌快递均无责,构不成立案,警方已联合快递公司按快递流程将鳄鱼作为弃件处理。

  陈峰说,虽然活体暹罗鳄买卖是合法的,但申请养殖暹罗鳄,需要提供合法的来源和合适的场地。个人购买活体鳄鱼在家中养殖,肯定是不会通过审批的,如果买家购买的暹罗鳄来源不合法,一旦被查出将会没收,同时还会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钱江晚报记者从杭州邮政管理局了解到,根据《禁止寄递物品指导目录》,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如象牙、虎骨、犀牛角及其制品等属于禁寄物品。

  类似国家允许养殖、饲养的活体动物寄运,涉及防疫,动物保护的寄运需要出示相关安全证明材料,防护合理的可以收寄。但是,收寄一般不会和一般物品混寄,通常都是专递,费用比较高。

  另外,杭州邮政管理局从2017年5月发布了《关于禁止寄递活禽的通知》,规定各寄递企业不得违规收寄各类活禽,包括鸡、鸭、鹅、肉鸽、鹌鹑等供食用的禽类动物和养殖或者捕获的各类观赏禽类动物。

      虽然是人工饲养的鳄鱼和蜥蜴,属于合法,但是快递人工的失误造成了两条生命的死亡,还是要小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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