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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国家公祭日是法定假日吗?不是 附国家公祭日由来

2018-12-13 11:00
来源:sina

  关于国家公祭日,应该知道的事情

  1、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的由来

2018年国家公祭日是法定假日吗?不是 附国家公祭日由来

  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在中国南京开始对我同胞实施长达四十多天惨绝人寰的大屠杀,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三十多万人惨遭杀戮。这是人类文明史上灭绝人性的法西斯暴行。这一公然违反国际法的残暴行径,铁证如山,早有历史结论和法律定论。从1994年开始,江苏和南京都会在每年的12月13号举行哀悼仪式,包括撞和平钟、敬献花圈等等,但是这些都是停留在地方层面。

  2014年2月27日,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为了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和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惨遭日本侵略者杀戮的死难者,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每年12月13日国家举行公祭活动。决议的通过,使得对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的纪念上升为国家层面。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今年的10月27日,北京时间凌晨3点(加拿大当地时间10月26日下午3点),加拿大安大略省议会对华裔议员黄素梅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纪念日"的66号动议进行阅读和辩论。最终,该动议获投票通过。这意味着,加拿大成为西方第一个设立“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纪念日”的国家。今后,加拿大安大略省将每年12月13日定为“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纪念日”。

  2、国家公祭日是为了祭奠谁

  国家公祭日以“南京大屠杀”定名,但是祭奠对象不仅仅是南京大屠杀死难者。2014年2月27日,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明确公祭对象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及所有在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期间被杀戮的同胞。

  国家公祭日设立专家组成员,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曾表示:“南京大屠杀事件是侵华日军滔天罪行中最典型的一例,但南京不是全部。日本帝国主义染指我国,最早可追溯到1874年侵略台湾,此后一直到1945年宣布投降,日寇在中华大地肆虐,烧杀掳掠,无所不用其极。其间被日军屠杀的都应成为公祭对象。”2014年国家公祭网(


)上线,列出了七类遇难对象供海内外网民悼念: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化学武器死难者、细菌战死难者、劳工死难者、慰安妇死难者、三光作战死难者、无差别轰炸死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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