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扬中一辆宝马车冲进绿化带,连撞6棵树,车头严重变形拱起,所幸女司机张某并未受伤。经检测,张某未酒后驾车。
据了解,张某当天服用感冒药后开车,驾车过程中受药物影响引发困意,结果不慎撞到马路牙子,引发意外。经过初步勘查,事故造成树木损失2000元,车辆损失约18万元。
2020年1月15日16时40分许,驾驶人张某驾驶车牌号为渝FR**8的小型客车,由云阳县黄石镇往高阳镇方向行驶至高阳大桥段时,车辆突然驶出路面,其车前部直接撞向路边大树,造成车辆保险杠、大灯、右前轮等严重受损的交通事故。民警在现场勘查时发现,该事故路段路面宽阔且驾车视线良好,按理说不应该发生类似的交通事故。民警遂对驾驶人进行了酒精快速呼气检测,但驾驶人张某并未饮酒。
后经询问,张某称自己感冒了一段时间,事发当日中午吃饭后吃了感冒药,驾车时的确昏昏欲睡,由于瞌睡造成精神恍惚,所以才将车撞到了树上,险些酿成大祸,所幸自己无大碍。张某表示今后一定吸取教训,再不“药驾”。
据了解,所谓“药驾”,一般是指驾驶员服用了某些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后依然驾车出行的现象。临床上服用后会影响驾车的药物多达十几类,其中最常见的是感冒药。由于这些药物中含有抑制中枢神经的成分,人在服用后会产生嗜睡、头晕、反应迟钝等不良反应,这些因素将严重影响驾驶人的驾车安全。
云阳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我国《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操作规范》中明确要求:服用感冒、镇定、催眠、麻醉等类药物,会影响驾驶人的中枢神经系统,致使驾驶人感到乏力、困倦甚至睡眠而危及行车安全。因此,驾驶人应慎用或少用此类药物,发现异状须立即停车。除此之外,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也提出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人士不能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