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午间,财经网产经由天眼查获悉,香奈儿(中国)贸易有限公司因被指发布虚假广告,已于11月12日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2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的行政处罚。
据悉,沪市监静处〔2020〕062018001013号决定书认为,香奈儿违反了《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即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为虚假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