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一名17岁高中生救遭猥亵女孩,致猥亵者受伤被拘留引发关注。2019年12月,高中生王某出手解救遭猥亵的女同学,打伤猥亵者造成鼻子粉碎性骨折。因涉嫌故意伤害于2020年被逮捕,今年1月,被羁押37天后王某获取保候审。
近日,王某对@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此事对自己打击很大,目前被学校退学,觉得对不起父母,但不后悔出手相救。王某称,事发当晚一名陌生男子曾多次强行对女同学搂抱亲吻,并强行要将女同学带走,自己出面阻止。王某表示,因遭到对方多次纠缠殴打后才出手反击,对自己被拘一事感到委屈。
此前报道
1月4日,河南焦作“17岁男生反击猥亵少女者被批捕”事件有了新进展。红星新闻记者从被批捕男生(化名)委托的辩护人、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涛处获悉,4日上午,他向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递交了撤案申请书,要求对涉嫌故意伤害一案进行撤销案件处理。
根据《大河报》此前报道,河南焦作市民王恒波反映,2019年12月,他17岁的儿子出手解救一名遭猥亵的女同学佳佳(化名)时,被猥亵者和某豪追上朝他儿子脸上打了一拳,“我孩子下意识还了对方一拳,对方倒地,我孩子又往他屁股上踢了一脚,就送那女孩回家去了。”
随后,警方告知及其家属,和某豪鼻子粉碎性骨折。就赔偿问题,双方始终没能达成一致。
2020年12月15日,经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批准,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对涉嫌故意伤害的执行逮捕,目前羁押在焦作市看守所。
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新华街派出所办案民警郭灿勤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对“和某豪耍流氓且先动手”这一情节表示认可,称“案情很清楚,并不复杂”。家属则认为,女同学遭猥亵时,出手相救,是见义勇为,在被对方先出手击打后,还手一拳,踢上一脚,都是正常的正当防卫。
被猥亵女生佳佳的父亲也多次向警方提出“追究猥亵者法律责任”的诉求,但至今为止,和某豪一直在苏州打工,未受到任何处理。
1月3日,被猥亵女生佳佳对红星新闻记者表示,事发当晚,她、另一名女生、三人在酒吧聚会,“后来又去了两个男生,我不认识,是那个女生的朋友。后来他(和某豪)搂我脖子、要亲我,我推开了,跟说咱走吧。”
佳佳说,她和下楼后,和某豪追了上来,“要把我拉走,一直拽着我。我们挣开了,继续往前走。和某豪再次追上来,质问‘啥意思’。”
佳佳回忆,和某豪朝脸上打了一拳,也打了对方一拳,踢了他一脚,然后就离开了。
2020年12月30日,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检察院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媒体报道的情况,该院高度重视,现已组成专案组对该案进行复查,并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复查结果。
红星新闻记者从父亲王恒波处获悉,2021年1月3日下午,在他的陪同下,接受了解放区人民检察院专案组人员的讯问。
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涛接受家属委托,为提供免费法律援助。2021年1月4日上午,涛向焦作市公安局解放分局递交了撤案申请书,要求对涉嫌故意伤害一案进行撤销案件处理。
涛认为,出面制止和某豪对女生的猥亵行为而引发对方不满,和某豪首先动手、进行还击引发本案,“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也是见义勇为,是值得支持和赞颂的行为。他为了社会公众和他人的利益挺身而出,不应构成犯罪行为。”
涛介绍,同时,他还向解放区人民检察院递交了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认为行为系正当防卫,没有犯罪事实,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没有继续羁押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