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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A公布富士康调查报告:违反至少50条规定

2012-03-30 15:16
原创

  3月30日消息,今天公平劳工协会(FLA)公布了对富士康的最终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在富士康发现严重违反中国劳动法之处。为此,苹果与富士康决定降低员工总工时,给员工更多的监管权。

  调查者发现工厂违反至少50条规定,包括劳工法及苹果内部规定。到2013年7月前,富士康会将员工工作时长降到法定范围,并为120万员工支付加班损失薪酬。员工由于每周工作时长降低会造成薪酬损失。

  公平劳工协会CEO奥莱特·范·赫尔顿(Auret van Heerden)表示:“全球都在关注,它们责无旁贷,决定很好。”

  评估者发现一些员工工作时长、工作天数高于FLA和劳工法的限定;健康与安全规定也不一致,比如为加班支付不公平的工资。公平劳工协会称,为了达到要求,富士康必须雇用、培训、安置数万员工,才能满足苹果、戴尔、惠普及其它客户组装产品的需求。

  苹果在邮件声明中说:“我们感谢公平劳工协会的工作,它对富士康条件进行了评估,我们完全支持他们的建议。我们会让员工从根本上明白自己的权利,帮助他们理解自己的权利。”

  Sanford C. Bernstein & Co分析师莫尔(Alberto Moel)表示,苹果将不得不降低利润,或者将成本转嫁给消费者。

  富士康调整计划

  3月27日,香港分析师莫尔(Alberto Moel)说:“这对我们有利,对消费者有利。苹果以富士康为代价,从产品中获得高额利润,这对员工完全不公平。为了自己的所有客户,富士康也必须达到要求,因为它每条产品线都面临被审查的风险。”

  富士康会为员工花费更多的钱,给予员工更多休息时间。

  去年,苹果运营利润率达到了31%,2005年时为12%。富士康却从3.2%降到了1.1%。

  公平劳工协会调查了3.5万名员工,在厂区呆了3000小时。在深圳的两家工厂、成都的一家工厂,调查者发现每周平均工作时长超过公平劳工协会规定的60小时,也超过中国劳工法规定的49小时上限。

  公平劳工协会表示,在进行健康、安全问题决策时,员工被排除在外;管理层提名的人控制了公司的劳工部门。报告称:“工厂沟通基本上完全自上而下。”在三个工厂里,制造苹果产品的员工,每1000名中只有不到1人是管理者。

  富士康将允许员工选举代表,获得工会职位及其它工作职位,以符合本地法规。

  公平劳工协会没有发现使用童工、强迫性劳工的现象。报告称员工平均年龄为23岁。

  按时间付工资


  尽管富士康在按时间付工资上表现很好,它的工资标准也比当地最低工资高,但64%的员工表示基本工资根本不够。

  报告称,富士康深圳员工每月起薪1800元,在调查之后上调为2200元。深圳工厂中有一家平均工资为2687元,另一家为2872元。

  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元,兼职员工每小时13.3元,不及巨无霸汉堡的15.5元。

  对工作时间满意、或者想加班赚钱更钱的员工占调查者的80%。工作时间短的人对工作时间满意度高些,对公司的忠诚度也高一些。

  为了监督富士康是否兑现承诺,公平劳工协会将定期在网上公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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