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条朋友圈都能触发法律?非常有可能!毕竟那也是一个沟通交流的地方啊!
警察蜀黎告诉你,不会哦~近日,公安部警察盘点了十大可能稀里糊涂就触犯法律的行为,我们都来学一学,以后千万别犯“糊涂罪”!↓↓↓
1群主监管不力触犯法律
浙江的谢某建了个微信群,人挺多,每天发言的人也不少。几个月后,张某进群,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张某传发了120多条黄色视频,以逗大伙儿开心。
后经警方调查取证,谢某和张某一起锒铛入狱。张某因触犯刑法,被判传播淫秽物品罪。谢某作为群主,因没阻止群友传播黄色视频,没负起监督管理职责,与张某构成了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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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以为群主很好当,建个群就可以啦!当群主有监管责任,糊涂不得。
浙江的邹某,70多了,患高血压多年,平日里要吃不少药。邹某的医保药费报销比例少,而丈夫老周的社保卡能报销不少医药费。邹某便让女儿小周,拿着其父亲的社保卡去医院配药。合计报销11376.64元。
案发后,母女俩退回全部报销药费,并被人社局处以罚款22753.28元。母女俩双双因诈骗罪被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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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上可以同情的事情,在法律上却是不能容忍。
3老赖欠钱不还获刑一年半
四川成都的熊某,欠顾某140万,拖了三年不还。面对老赖,无奈的顾某将熊某告上法庭。法院判熊某限期还钱后,熊某拒不履行相关义务,法院强制执行熊某仍以“自己没钱”欠债不还。
据查,熊某有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最终法院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熊某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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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们要小心,恶意欠钱不还,现在要跟你们“逗硬”了。
4当“枪手”不再无罪一身轻
北京的虎某为通过考研,找“枪手”候某替考。结果,候某一进考场就被识破,当天被公安机关抓获。虎某得知后惊出一身冷汗,只得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今年1月14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候某、虎某犯取代考试罪,分别被处拘役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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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投机取巧遇上高违法成本,跃跃欲试者该敲响警钟了。
5超速、超速、超速就是犯罪
您知道醉驾能获刑,但知道超速也犯罪吗?去年11月1日起,开校车或客车严重超速或超员也是犯罪,且获刑的不仅是司机,如车辆管理者和所有人负有直接责任,也要一起被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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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的杨某为了谋取暴力,在增加份量上动了点脑筋,销售注水猪肉50万斤。最终,法院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5年,罚金2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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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都绷紧了严把食品安全关的弦,还敢触碰高压线,这严罚,不冤!
7拖欠工资也坐牢
方某开了个服装加工厂,因经营不善,拖欠员工工资近7万元。方某为不支付工资竟躲了起来,工人们无奈只好向劳动局投诉。面对劳动局的执行令,方某到期仍不支付。最终,方某因恶意欠薪,被处获刑1年3个月、罚金2万,拖欠的工资要照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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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是老赖的一种,跟他们动真格了。
8非正常上访会犯罪
浙江东阳的徐某,丈夫因公死亡,徐某对丈夫单位的善后处理不满,多次上访,被公安机关查处并训诫后,徐某与丈夫单位达成协议,并签了字,领了补偿款。但随后,徐某反悔,又多次到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公安机关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但徐某仍继续非正常上访,最终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处以刑事拘留。
9微信传谣是犯罪
朋友圈,就像谣言大熔炉,形形色色、真真假假,让人难辨真假。去年9月,湖南浏阳有四个人因在微信朋友圈转发“有犯罪团伙来浏阳抓儿童、挖器官”的谣言被拘留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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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传谣都是犯罪,咱能不造谣,咋做到不传谣呢?就一点,自己不能判断真假的信息不转发。
10踹警察一脚,她被定罪
发朋友圈还有可能坐牢?!听公安叔叔给你说说
2014年,北京的两名民警准备将涉嫌酒驾的男子带回派出所调查,但其90后妻子护夫心切,一脚踹向民警裆部,导致民警受伤。最后,这名90后的泼辣媳妇,被公诉机关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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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警察的处罚不满,可按程序申诉,使小性子暴力袭警,是犯罪。
怎样,清楚了吗?以后做事儿您可千万要留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