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科技讯9月1日消息,今日,我国首部专门规范互联网广告的规章——《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这是国家工商总局第二次对“互联网广告”做规范,有哪些互联网公司整改了,又有哪些公司违法了呢?小编今天化身朝阳群众,对着“广告新规”一条一条来检查。
一、互联网广告应当明确标出“广告”字样,哪些互联网公司整改了?
搜狗和百度搜索的结果中,广告都已标识“广告”字样,不过更绝的是360搜索,其搜索结果首页所有广告均已消失。
2、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电子邮件广告。“新规”要求未经用户允许,不许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
小编检查了自己的163邮箱和QQ邮箱,发现所发送的邮件均是“原装出口,并无添加”。
小编分别检查了网易新闻APP、今日头条APP、淘宝APP,发现都依据规定打上了“广告”标识。
小编的微信朋友圈中大约在今天6点的广告也打上了“广告”标识。
小编不死心,翻到微博,发现微博宝宝也是个遵纪守法的好企业,广告上都有“广告”标识。只是当检查微信公众号时,发现有一个公众号今天发布的广告并没有打上“广告”字眼,甚至连“推广”的说法也没有,希望广大自媒体朋友以后加强自我约束,免得群众举报。
4、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打开凤凰网,弹出一个二维码广告,不过左上角出现了明显的关闭标志,小编点了一下关闭,广告消失了,所以符合规定。
二、广告发布者应当怎么做?
新规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对于广告的真实性都要负责任。作为广告发布者应当建立、健全互联网广告业务的承接登记、审核、档案管理制度,审核查验并登记广告主的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等主体身份信息,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
不知道各家互联网公司的市场部和广告部都做到了吗,有机会的话小编真想到各家公司逛一逛,看看有没有建立广告业务登记制、有没有核查广告主的身份信息,有没有完整的档案啊。
三、啥样的互联网广告国家最不能忍?
答:处方药和烟草广告。新规明确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和烟草广告。而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广告必须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后才允许发布。违规的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不但会被没收广告费用,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广告发布登记证件。也就是以后都不可以发广告挣钱了。
小编打开淘宝网页面,输入“阿莫西林”,没有看到处方药广告,松了一口气;接着输入“香烟”,不料却发现了“广告”字样,烟盒图片配着“要戒烟不断电”的口号疑似在打擦边球。
今天小编的“朝阳群众侦察记”就快要结束了,检查发现中国的互联网公司绝大部分都是遵纪守法的好企业,今天对腾讯、百度、网易、今日头条、360搜索、搜狗搜索、微博、凤凰网的随机检查都没有找到问题,只是淘宝网疑似擦边,同时有些微信自媒体朋友发布了软文广告,希望早点整改符合国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