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女郎”、“兽兽门”、“阎凤娇裸照门”、“凤姐”、“犀利哥”……这些原本籍籍无名的人物在一夜之间暴得大名,真的是网民自发“围观”热捧导致的吗?
调查显示,大多数类似热点事件的背后,都有“网络炒家”的精心策划和推动。“炒家”们雇用“水军”炮制热点事件、捧红各色人等,在实现“客户”利益的同时获得自身利益。专家认为,“网络炒家”的所作所为,在本质上与大户操纵股价、开发商雇人排号并无区别,而建章立制、行业监管和企业自律亟待跟进。
一个“网络红人”的出炉
2009年末,所谓“奥巴马女郎”突然在网上走红。
网络安全部门的调查显示,2009年11月16日,美国总统奥巴马来上海与青年互动交流。海南一家网络炒作公司事先让参与交流活动的上海交大学生王某某占据奥巴马身后较佳的拍摄位置,并在交流活动当日,通过媒体安排一名公司人员进入场馆,拍摄了多组王某某在现场的照片,于当晚以“奥巴马女郎”为题在境内各大网站论坛广为张贴。
之后这家炒作公司又在门户网站开设了王某某的个人博客,借王的名义从“受害者”、“希望安静生活”等角度撰写博文,两天内该博客就突破600万的访问量。
据调查,“奥巴马女郎”王某某与网络炒作公司签署协议后,支付给网络公司约40万的炒作费用。
北京市网络新闻监管中心工作人员雷鸣表示,炒作“网络红人”一般都有如下几个步骤:锁定有特点的人物和事件,做出网络策划营销方案,为其量身定做个性语言、广告词;选择人气旺盛、容易引发关注度的网站和论坛发帖,雇佣“网络水军”发帖、转帖、跟帖,使帖子持续保持关注度;最后,“网络红人”成功转型为现实中的明星,参加代言、演出等活动,炒作公司、“网络水军”和“网络红人”实现利益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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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孔不入的“网络水军”
上海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总队的调研显示,当前,网络公关公司中存在数量繁多、良莠不齐的现象,典型的网络炒作QQ群有“网络炒作联盟”、“网赚第1线”、“网络推手群”等,典型的网站有“彪汉网络”、“富海科技”等。这些机构多以“商业推广”、“网络公关”、“舆情监测”等名义设立,通过为公司和个人客户发布广告帖、炒作帖,进行网上宣传赚取佣金。
北京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处网络管理处副处长张俊则表示,在调查一些案件过程中发现,当前国内一些大的网络论坛,有50%以上的帖子是人为炒作推出来的。所谓“热门帖”、“精华帖”等,很少是网民自发点击、回帖形成的,背后几乎都有“网络炒家”在积极推动。
上海市公安局网安总队一队队长朱郑峰告诉记者,“网络水军”之所以盛行,主要是因为成本低、门槛低、利润大。例如,“奥巴马女郎”虽然给相关公司支付了约40万炒作费,但实际操作成本大约只有1/20。同时,“网络水军”还不受地域限制,活动相对隐蔽。这些网络炒作团队大多未经正规注册登记,也无固定场所,成员间联系多通过网络进行,炒作目标常跨地域性,这也加大了管理部门、执法机关的管理难度。
“‘网络炒家’制造着虚假的繁荣,散布着扭曲的信息。”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汤啸天说,“这在本质上与幕后操纵股票价格是一样的:几个大财团约好一个时间点去买同一只股票,只要十来分钟,成交额马上就上去。中小散户不明就里看涨跟进,而此时大财团已经开始悄悄撤退,最后剩下散户被套牢!”
网络问题专家游闽键则打比方说,雇用“网络水军”发帖、顶帖,就像开发商雇人排队,通过制造虚假繁荣抬升房价。“所不同的是,‘网络水军’的行为范围更广,隐藏得更深,管理起来更加不易。”游闽键说,“虚假的泡沫最终会毁了互联网,普通网民可以被骗一次、两次,十次、二十次,但是最后大家都会明白是怎么回事,干脆什么都不信。”
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杜绝网络恶炒,碰到的第一个难题就是法律法规缺失。相当多的网络炒作行为中有不正当竞争的影子,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在1993年制定的,因此,翻遍法律条文也找不到一条是谈互联网的。
搜狐网副总编辑国庆临表示,网络炒作是一个“灰色产业链”,法律法规监管基本空白,这让他们很是难办。“我们统计过,每天清除的垃圾信息中,有90%是这种没有意义的广告或内容虚假的信息。但在法律上也没有办法做更多的处理。”
其次是要加强行业监管和自律。专家们提到,近年来,上海、北京等地在行业监管自律上做了不少创新探索,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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