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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首次被认定为作品 享有著作权

2011-01-26 12:01
原创

  网友在大众点评网上发表的数万条评论,被爱帮网移植到了自己的页面上,爱帮网因此吃了官司。昨天记者获悉,海淀法院认定部分网友评论属于作品,判爱帮网侵犯著作权,应停止侵权,并赔偿25000元。

  大众点评网和爱帮网均是从事生活服务类信息查询业务的网站,上海汉涛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是大众点评网的经营者,该公司起诉称,爱帮网的经营者爱帮聚信(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侵权使用网友评论和商户简介,他们搜集了网友“踏小血”等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和转让著作权的书面文件,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爱帮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查明,爱帮网使用了大众点评网上的商户简介和用户点评部分内容,其中使用商户简介部分约3000字,使用用户点评字数约为2.1万字,均注有发布者昵称和“在大众点评发表”的字样及链接标识。

  法院审理后认为,涉案的网友评论均不同程度地体现了作者独特的思想、个性、情感、体验,在表现形式上体现了一定的风格和特点,依法构成作品。通过爱帮公司的搜索服务,用户可直接获取网友评论的绝大部分内容,基本实现了获取信息的目的,一般不会再点击大众点评的链接。爱帮公司未对使用范围、方式、目的作出合理限制,已经构成对大众点评网上网友评论的实质性替代,并将损害后者的商业利益,已构成侵权。但是汉涛公司的证据不足以证明他们对商户简介内容享有著作权。

  此外,由于大众点评网上的点评内容成分复杂,并非所有内容都能构成作品,需要结合证据逐一甄别。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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