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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微博第一案”周鸿祎不服判决将上诉

2011-03-29 13:30
原创

  360董事长周鸿祎在多家微博发表言论炮轰金山,被后者提起诉讼索要天价赔偿,掀起了“国内微博第一案”。昨天记者获悉,一审法院判决360董事长周鸿祎赔偿8万元并公开道歉后,他的代理律师表示决定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2010年5月25日到29日,360董事长周鸿祎在新浪、搜狐、网易等网站发微博,发表了大量炮轰金山公司的言论。金山公司为此提起诉讼,认为周鸿祎的微博言论“明显带有贬损性语言”,导致他们股票市值缩水6个亿,仅在5月26日股价跌幅就达11.9%,金山公司提出了1200万元的天价赔偿请求。

  海淀法院一审判决认为,作为同业竞争的负责人,周鸿祎有义务高度注意个人言行。利用微博作为“微博营销”平台,密集发表针对金山的不正当评价,势必造成金山公司社会评价的降低,因此周鸿祎这一行为已对金山构成名誉侵权。据此,法院判决周鸿祎须向金山公司赔偿8万元,并自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删除相关微博文章,连续7天在新浪、搜狐、网易微博首页以及部分传统媒体上刊发致歉声明。

  对此,周鸿祎的代理律师王亚东认为,一审判决中提到,北京金山软件公司确实出具过虚假病毒爆发的报案材料,扮演过不光彩的角色,周鸿祎在微博中对该事件的叙述本身基本真实。因此既没捏造事实,也没有侮辱、诽谤的言论,不能认定为侵权。因此他们已经决定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要求对一审判决进行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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