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3月31日午间消息,微软计划于周四正式向欧盟提交针对谷歌的反垄断投诉,这也是该公司首次投诉其他公司。微软希望此举能够促使欧盟对谷歌采取行动,并认为相关证据也有望引发美国政府采取同样的措施。
投诉谷歌
曾经因为垄断地位而遭遇美国联邦政府起诉的微软,如今却开始公开反对谷歌,甚至呼吁欧盟反垄断监管者调查这家搜索巨头。
其实,微软早已在欧洲参与了针对谷歌的投诉,但此前主要是通过一些小型互联网公司投诉谷歌偏向自家产品。
互联网和智能手机市场正在经历迅猛的发展,微软也向其中投入了大笔资金,尤其是在搜索领域。但这家PC时代的霸主却始终落后于谷歌。
多年以来,这家不可一世的PC软件巨头一直在与竞争对手和监管者斗争,不断为自己打压对手并滥用市场地位的行为辩解。在美国,微软于2001年与美国政府达成和解。在欧洲,则接受了监管者和法庭的处罚。
尽管颇具讽刺意味,但监管者依旧要照章办事。作为对谷歌全面反垄断调查的一部分,欧盟竞争事务专员华金·阿尔穆尼亚(Joaquín Almunia)将仔细审查微软的投诉。
具体内容
微软律师称,这份冗长的投诉描述了谷歌在搜索、网络广告和智能手机领域的反竞争行为。但微软表示,最核心的理念是,谷歌不公平地阻碍了必应等竞争对手索引谷歌控制的信息,例如视频网站YouTube。微软称,这种行为会限制竞争,并威胁到消费者的选择,同时抬高网络广告价格。
谷歌发言人否认存在任何不当行为,并表示并未阻止微软访问谷歌的技术和内容。
除了提交反垄断投诉,微软还抨击了谷歌的伪善。微软总法律顾问布拉德福特·史密斯(Bradford Smith)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针对谷歌“组织全球信息,使人人皆可访问”的理念进行了驳斥。
“这是一个值得称赞的目标,”他说,“但谷歌的行为似乎是在阻止其他人做同样的事情。这不合法,而且会引发严重的反垄断问题。”
他还补充道,谷歌的战略似乎是“隔离内容,以阻止竞争对手抓取和搜索”。#p#副标题#e#
在智能手机市场,微软认为,谷歌阻止Windows Phone 7手机获得足够的技术信息,使之无法推出功能齐全的YouTube应用。微软称,这类技术信息只有谷歌Android和苹果iOS可以获得。苹果之所以享有这一待遇,源于谷歌CEO埃里克·施密特(Eric Schmidt)担任苹果董事时,双方签订的一份协议。
但谷歌发言人称,大约在两年前,该公司决定对YouTube进行升级,对所有移动设备开放,而不再单独针对每家公司的智能手机应用优化。
微软还抱怨,谷歌通过一系列技术手段阻止必应检索YouTube,使其最多只能索引半数YouTube视频。
微软的另一项指控是谷歌的广告合同。微软称,该合同禁止广告主和代理机构使用能够对比结果,并将广告主的数据从一个广告平台转移到另外一个广告平台的第三方工具。这就限制了广告主从谷歌AdWords转移到微软AdCenter。
谷歌发言人称,该公司允许广告主自由转移数据,但的确会限制第三方软件,目的是维护谷歌广告服务的一致性。
美国市场
微软认为,谷歌目前在美国所牵扯到的官司也包含同样的逻辑。在上周否决谷歌图书和解协议时,美国联邦法官陈卓光(Denny Chin)就表示,由于该协议禁止竞争对手获取“孤儿著作”(Orphan Books,指仍在版权期内,但却无法确定版权所有者的著作),因此该协议“势必会进一步加强谷歌在搜索市场的地位。”
美国司法部也在审查谷歌7亿美元收购机票信息软件提供商ITA的交易。微软必应以及旅行网站Hotwire、Kayak和Orbitz都使用ITA的数据。微软呼吁,除非谷歌允许其他企业继续访问这些数据,否则不应当批准这一交易。
谷歌发言人亚当·科瓦塞维奇(Adam Kovacevich)曾经承诺会采取这种措施。
美国司法部曾经两次对谷歌发难。一次是2008年反对谷歌与雅虎合作,另一次则是去年反对谷歌图书和解协议。在谷歌2008年斥资31亿美元收购显示广告公司DoubleClick时,微软也曾呼吁监管者和美国国会否决该交易。
微软总法律顾问史密斯称,之所以向欧盟投诉谷歌,是因为该机构目前正在对谷歌进行全面的反垄断审查。而美国的反垄断审查仅限于个别交易,而非整体商业行为。
但史密斯也指出,谷歌的在欧洲的市场份额高于美国——在多数欧盟国家都超过90%,而在美国仅为65%。而由于微软希望大力拓展欧洲市场,因此希望欧盟监管者确保市场竞争更为充分。
法律专家认为,谷歌的反垄断诉讼其实是源于其过高的市场份额。如果微软的投诉属实,谷歌就会面临不小的问题,尤其是在欧洲,这里的监管者对主导企业的不当行为反应更为迅速。
但反垄断监管者所关注的证据并不仅仅是不公平的优势,还包括限制消费者选择和推高价格。
“你需要说明消费者受到了伤害。这在搜索市场更为困难,因为用户很容易换成其他搜索引擎。而PC市场则有所不同,该领域的技术封锁更为明显。”美国爱荷华大学法学院反垄断专家赫伯特·霍温坎普(Herbert Hovenkamp)说。#p#副标题#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