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新规:用户“冷静期”内可无理由取消订单
4月12日,商务部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对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提出一整套交易纠纷机制。
在网购过程中,由于不少网购消费者属于冲动性购买,往往下单不久后就后悔,为此,《规范》建议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设立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内无理由取消订单。
除建议设置“冷静期”制度外,《规范》还建议,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应建异地备份,建立灾难恢复体系和应急预案;平台改网站“规矩”要提前30日公示;网上介绍不能与实物不符;卖家保证金供先行赔付。上述规定同样引起广泛关注。
按照《规范》的规定,所谓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是指在电子商务活动中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交易撮合及相关服务的信息网络系统总和”。
《规范》还提出两个概念,一为平台经营者,即指从事第三方交易平台运营并为交易双方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一为站内经营者,指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从事交易及有关服务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业内人士指出,从《规范》来看,其中所谓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由于B2C企业一般直接面向消费者,因此该规定更多的是指C2C和诸如团购模式的平台型电子商务企业,“如果结合目前国内电子商务现状看,可以理解为‘规范C2C’之举,当然,由于团购大热也导致有关投诉上升,亦在规范之列”。
如何杜绝恶意竞争、成本谁担?
商务部网购新规随着媒体热炒及通过微博快速传播,旋即成为微博网友争议的热点,叫好者众,当然其中不乏诸多业内人士为新规、尤其是消费者冷静期可无理由取消订单这一规定担忧。
国内团购网站猛买网创始人张智勇指出,第三方平台的核武器还是价格,如果强制执行,则最终成本必然会压在消费者身上,也就是硬性执行,商家必然提价。
女性时尚美妆限时折扣购物平台“聚美优品”副总裁阚洪岩则担心,虽然希望长久发展的企业一定站在用户立场考虑,但“无理由取消订单”有可能导致企业遭遇来自竞争对手的非常规手段、甚至恶意竞争,甚至加剧部分用户不负责任的购买与退换货行为。
有微博网友更指出,从消费者角度来看,“无理由取消订单”这样的新规确实很到位,似乎完全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也打造了一个安全体验更好的购物环境,但对于来讲,订单在途而突然遭遇消费者取消,其中积累的隐形巨大成本谁来承担?
知名互联网人士刘兴亮则建议,虽然“冷静期”是个好政策,但在时间设置上要更加合理,并且在执行力度上不手软,因为“多少网购的好规定都雨打风吹去”。
此外,不少腾讯微博网友还呼吁商务部出台《规范》执行细则,现在的《规范》太笼统而难以执行,“譬如冷静期无条件取消订单,如何规范、如何负担成本、冷静期到底多长等诸多问题需要细化”。#p#副标题#e#
微博热议商务部网购新规:
拉手网CEO吴波:拉手网坚决支持网购新规,我们已经在做了,拉手网的三包覆盖了第一条和第五条,第二、三、四条是我们一直在做的。
阿丫团CEO黄治华:新的规定从更大的层面上对团购和网购的网站进行了限制,有利于市场的进一步规范,不符规定小网站的消失也能替消费者挽回许多不必要的损失,也使行业内的正规网站少蒙冤。
猛买网创始人张智勇:如果鼓励,则为马后炮,各家第三方早就鼓励“7日无条件退换货”“如实描述”“先行赔付了”,人还有“假一赔三”“闪电发货”呢;如果强制,羊毛出在羊身上,成本转嫁必然导致价格提高。
互联网知名人士刘兴亮:商务部网购新规的感受:1、规定是好规定,但怀疑执行力。最近几年,多少网购的好规定都雨打风吹去。2、冷静期是个好东西,因为网购有太多不冷静的因素,甚至还有不少用户因对网络的不熟悉而产生误操作。3、连备份也需要强制规定,这个很有喜感。4、保证金在现阶段还有点乌托邦,这一点估计最难执行。
吴健:从消费者角度来看,这样的新规确实很到位,似乎完全保护消费者的利益,也打造了一个安全体验更好的购物环境,但商家会头疼了,订单在途而消费者取消,其中积累的巨大成本谁来承担?规定在制定的同时需要考虑更加全面,约束商家保护消费者是好的,但实施到整个行业中去,估计难上难!
洪培林:无条件保护买家,这个和市场规律不符的。
陆珂:要防止不良商家雇佣人员,恶意拍空竞争对手商品再取消订单,以这种方式打压竞争对手。这类事件曾经在淘宝上演过,值得提防!
阿拉木斯:谁知道这几年商务部出了多少“网购新规”了?有多少落实的?省省吧! 平台改规矩提前公示,合同法本来就是这么要求的,商务部没必要再重复。和法律抢,和工商抢,商务部就是找不到自己的定位!
中国龙:商务部发布网购新规:用户可无条件退货。我们消费者可以放心的买了。
大熊:国家对于网规有个界定是个好事情,希望能够成为行业标配。
卡斯诺CASINO: 给我们的启示是,作为企业,尤其是品牌企业,要更加顺应趋势,对消费者负责。
袁勇:不是发展电商吗,怎么越来越严厉了,不过这样也好,行业才能良性发展
颜廷明:新规威武,不过依据中国的民性,恐怕卖家们辛苦了~~
龙行天下:退货可以,来回运费、包装费应由冲动者买单,如果因运输过程中损坏了,也应由冲动者买单。或者商务部再出一个对运输人损坏货的买单规定。
七月雪:不支持这种网购新规,无理由退货是可以,但要保证商品是完好无损,没有拆封的前提下才可以的,买家用段时间了又不想要了再退回来,那商品再卖给谁?难道要卖家自己承担吗?越是这样的条件造成买家想买就买,想退就退,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来拒绝支付邮费,现在国人素质还没有那么高,都只会为自己利益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