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30日,乐视网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28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预案》,拟在香港和台湾分别设立全资子公司。
香港子公司暂定名为“乐视网信息技术(香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万美元,经验期限为10年;台湾子公司暂定名为“乐视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新台币,经营期限为20年。两家子公司的主营业务均为网络视频(PC端、移动终端、电视机终端等)。
乐视网称,成立子公司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拓展公司产品的海外市场,从而进一步对公司的整体业务及收入增长提供强有力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