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联邦地方法院法官詹姆士·威尔(James Ware)当地时间周二批准了一起与Google的Buzz社交网络相关的集体诉讼案和解协议,并裁定互联网隐私机构电子隐私信息中心(以下简称“EPIC”)可以获得由Google提供的50万美元资金。
EPIC去年向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以下简称“FTC”)投诉Buzz危及GMail用户隐私。Google今年3月份与FTC达成和解协议,同意接受独立的隐私审核。
Google还同意和解去年由一名Gmail用户提起的集体诉讼案。根据和解协议,Google将向互联网隐私机构提供逾600万美元资金,但是,由于反对和解协议,EPIC被排除在外。
法院文件显示,EPIC和其他互联网隐私机构称,这笔资金的绝大部分将被分配给“得到Google支持”的机构。原告称这种说法缺乏事实依据。但威尔周二裁定,将EPIC排除在外没有任何理由,“EPIC已经表明,在互联网隐私领域,它是一个受人尊敬的知名机构”。
EPIC执行主任马克·罗腾伯格(Marc Rotenberg)说,“我们对法院认可EPIC的工作感到欣慰。”
EPIC最初要求获得175万美元资金。获得Google提供的资金的还包括美国民权同盟、电子前沿基金会和基督教青年会等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