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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主卖盗版培训课程 淘宝网被判连坐

2011-07-15 09:58
原创
  因为网店低价销售理财课程的盗版视频淘宝网被法院判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昨天记者获悉,淘宝网不服提起上诉后,市一中院终审认定,淘宝网在接到版权方通知后未及时删除网店的侵权链接,判决网店店主赔偿版权方2万元,淘宝网在1万元内负连带责任。

据版权方知钱(北京)理财顾问有限责任公司称,2009年他们创作了股票培训教程,并以视频的方式对外销售,后来发现淘宝网上有上百家经营者非法复制并出售盗版视频,原价上万的培训课程,在网店中最低只卖几元钱。为了维护权益,知钱公司找到其中一家销售盗版课程的“channa小店”,在经过取证后,将该店店主王超和淘宝网起诉到海淀法院,要求王超停止侵权,不得再出售盗版视频;要求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删除网上出售盗版的所有链接,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维权费用12万余元,淘宝网在其中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网店店主王超称,他在接到法院的传票后已经停止侵权,他愿意以自己所获得的利润赔偿知钱公司的经济损失,但不同意对方要求的赔偿金额。淘宝公司认为,网店信息全部是由店铺经营者上传并发布的,淘宝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已经尽到了法定义务,对涉案信息是否侵权不可能事前明知,而且淘宝在接到知钱公司的通知后,已经删除了涉案的侵权链接,不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海淀法院认为,店主王超出于商业盈利目的,擅自反复销售股票课程,已经构成侵权。而淘宝公司即使不负有事先审查义务,也应当在接到权利人多次通知后及时删除相关的侵权信息,根据公证书显示,淘宝未对所有涉案信息采取删除措施,使对方的损失扩大,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宣判后,淘宝网不服提起上诉。市一中院终审认为,因为淘宝网中卖家数量巨大、销售的商品不计其数而且随时变化,要求淘宝网对所有侵权链接采取删除措施,缺乏可操作性,但是对于知钱公司的投诉,淘宝网却拖延了一个月才删除,显然超过合理期限,存在过错,为此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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