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轻打就忍受,重打就逃跑。儒家认为这是孝子受父母责罚时应抱的态度。
【出处】《孔子家语·六本》:“小棰则待过,大杖则逃走。”
【语法】联合式;作谓语、定语;用于人
父母处罚,若是轻打就接受,若是重打则逃走,以免受伤而陷父母于不义。参见「小杖则受,大杖则走」条。《聊斋志异.卷六.马介甫》:「小受大走,直将代孟母投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