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真爱小叔子高志远》这部扣人心弦的小说中,天才科学家杜红英与高志远、高思文的命运交织成一幅复杂而深情的画卷。故事发生在一个科技与情感碰撞的时代,杜红英的研究不仅触及未来科技的边界,也意外地将她卷入了一场关于爱与牺牲的风暴。当高志远,这位深情的小叔子,为救心爱之人不顾一切跃入湍流,他的英勇不仅拯救了一条生命,也点燃了禁忌之恋的火花。
面对家族的反对与社会的非议,高志远与杜红英之间的感情成为了一场考验,他们不仅要对抗外界的压力,还要在道德与自我之间寻找平衡。高思文的拒绝结婚,如同一块巨石,激起了家族内部的波澜,让原本平静的生活掀起惊涛骇浪。这不仅仅是一场爱情的冒险,更是一次对人性深刻探索的旅程,展现了在极端情境下,人们对于真爱的追求与坚守。《真爱小叔子高志远》是一部融合了科技梦想、道德困境与深情纠葛的现代言情力作,带你深入心灵的深处,探寻爱的真谛。
在紫云飞的小说《真爱小叔子高志远》中,杜红英高志远高思文是一位天才科学家。他的研究引发了一场超能力爆发现象,人类社会陷入混乱之中。杜红英高志远高思文面临着道德与伦理的困境,同时也要抵御来自政府和恶势力的追捕。这部现代言情小说充满科技元素和道德考验,以及对人性的思考,“那我们明天去保管室看看。”高志远道:“既然决定了,该添置的东西就添置,以免我走了什么都靠你。”……将引发读者对未来的深思。
《真爱小叔子高志远》小说试读第9章
杜红英很后悔的,任何时候都不要小看男人的杀伤力。
特别是一个懵瓜开窍了,受罪的就是自己。
“红英,媳妇儿......”
嘿嘿嘿,他终于娶到了自己喜欢的姑娘当媳妇儿了!
高志远简直想仰天大笑,老天爷对他真好。
回来探亲远远的就看到了那个即将成为大嫂的姑娘,心里五味杂陈,突然看到她掉进了河里,高志远百米冲刺跟着跳了下去,前面二十米处就有一个大漩涡,大牯牛下去都能被冲走,如果......高志远不敢想后果,拼了命的游过去,千钧一发之际将人抓住,再奋力的往回游。
游上岸发现她已经没了呼吸,那种恐慌无人能懂。
“别慌,一定要救她,一定要......”
当他大嫂就算了,至少能看得到;若是她没了,自己都不知道活着还有什么意义了......
高志远在部队是学过急救措施的,按压人工呼吸......用尽一切办法将她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看到她醒过来了,高志远一**瘫在地上直接脱了力。
杜红英被闻讯赶来的杜天全夫妻背回去了,高家却闹翻了天。
怎么也没料到,要当新郎官的高思文拒绝娶他,理由就是自己和她不清不楚了。
高志远很愤怒,自己倒是无所谓,但是不能侮辱杜红英。
高思文打死不娶,爹让自己娶的时候,高志远内心狂喜。
真是没想到老天爷是这样安排的。
“媳妇儿,你是我媳妇儿了......”
“你怎么像个二傻子一样?”杜红英浑身软绵绵的,抱着她的人还在傻笑。
“二傻子好啊,傻人有傻福。”高志远可稀罕了:“媳妇儿,你真好。”
杜红英脸像火烧,她能说你真棒吗?
上辈子哭着闹着一定要嫁给高思文,新婚之夜他是真的喝得烂醉,一晚上吐了三次,床上地上连她衣服上全是,那个洞房花烛夜她也累瘫了。
高志远给她的新婚之夜体验感完全不一样。
钻进高志远的怀里,想着高思文的性子很阴,心里不太得劲儿。
“你说能带我随军是真的吗?”
“嗯,我回去就打报告申请打结婚证,然后就申请随军。”
杜红英......原来他们赶了一个时髦:先上船后补票。
也幸好这是偏远的农村,在这些地方有些人甚至一辈子都没有补票呢,反正双方亲戚朋友做个见证,有了仪式就是结婚。
“要多久?”
“不久,大约是三五个月,或许,半年左右。”
主要还是要看家属院那边的房子有没有多的空出来:“不过,媳妇儿,随军也很艰苦,和我们这儿比好像还更苦一些,还很缺水,”
“我不怕苦不怕累,只要和你在一起就行。”杜红英轻声道:“你以后发达了会不会不要我了?”
“想啥啊,你是我的媳妇儿,我不要自己也不能不要你。”说着又动情了。
“别,我很累。”再来明天就不用起床了,杜红英自诩体力好,但是和高志远比起来还是差得远:“如果时间久的话,我......可以分家吗?我不想看到他。”
他是谁,杜红英没明说,但是高志远心里明白得很。
“好,分,我走之前,一定将家分了。”媳妇儿要干啥他都支持:“只不过,分家也只能住在家里,就算我们想盖新房子都来不及。”
他只有半个月的探亲假,而且随时可能来任务提前出发。
“我想好了,我可以搬到保管室去住。”
保管室在通安河边不远的晒坝边上,是队上用来堆放晒粮食的工具的地方,就两间屋子,四周都没有房子,很空旷。
“不行,离大房子太远了,我走了你一个人住那边不安全,我不放心。”
“你还怕谁欺负我不成?”杜红英道:“我力气大,谁敢来欺负我打死她。”
“那遇上像我这样的男人呢,你打得过吗?”
“那还不是因为我让着你的。”杜红英听出他话里的意思了:“放心吧,我爸是队长,队上的小伙子好几个是你的兄弟,没人敢欺负到我头上的。”
这倒是事实。
“而且咱们村里也没有那种人。”
一个村里要是有一个手脚不干净的人,小东小西就容易掉;要是有一个不着调的**女人们就得小心。
“而且我是军嫂,谁要敢欺负我,送他去吃枪子儿。”杜红英知道这个时代的人对军人是相当崇拜的,对军属也很尊敬,这算是又加了一层的保护层。
“我爹是队长,住保管室给他说一声就好。”
“那也不能占公家的便宜。”高志远道:“我们给租金,你随军之前就租住那里。”
“行,听你的。”
不占公家的便宜,对爹和高志远都有好处,也省得听村里的妇人们嚼舌根。
“那我们明天去保管室看看。”高志远道:“既然决定了,该添置的东西就添置,以免我走了什么都靠你。”
这个男人是个靠谱的。
杜红英满意极了。
上辈子的高思文对家里的什么事儿都不管不问,大大小小的事儿都由着杜红英操持,办好了还好,办不好就是自己的责任。
真的是人比人气死人,货比货就得扔。
这辈子,将那个臭男人扔了,真好!
劳累之后就好睡,等杜红英睡醒的时候发现早已经是大天亮了。
上辈子的她照顾了高思文一宿,眼睛都没合上,听到鸡叫第四遍就去厨房烧火做早饭了。
这辈子进门第一天睡懒觉好像很丢人,不管了,反正她再也不会当那个贤惠忍气吞声的小媳妇了。
“吱”的一声,门开了,高志远端着一个碗进来。
“醒了,快来吃荷包蛋。”
不是泡菜稀饭,是荷包蛋,高家的生活这么好?
“谁煮的?”
“我煮了两个红糖荷包蛋,你昨天晚上辛苦了......”
“尽胡说。”杜红英羞红了脸瞪着她,在高志远看来那是娇媚娇艳,心痒痒的:“快吃,吃了再睡一会儿。”
还睡?
谁家新媳妇睡到日上三竿不出门?传出去不笑话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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