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被害769天后,美国时间7月18日,这起牵动无数人心弦的案件终于迎来最后的宣判,但遗憾的是凶手没能被判处死刑,也拒不交待受害者遗体下落。很多网友对判决结果表示愤怒,章莹颖家人也不赞同判决结果,并表示后续在美期间将处理该案的民事诉讼。
那么,案件改判死刑的可能性有多大?章莹颖遗体被找到的概率多大?民事诉讼的意义何在?带着一系列疑问,海外网近日采访了上海交通大学文科资深教授、中国法与社会研究院院长季卫东,邀请季教授从法学的角度出发,就前述问题进行解答。
海外网:您如何看待此案判决结果?这样的结果是否出乎您的意料?
季卫东:判处罪犯终身监禁并且不得保释,从美国法律制度上来看,已经是非常严厉的一种惩罚。但在这一案件中,显然,犯罪人的认罪态度是有问题的,这一点法官也已经在当庭指出,克里斯滕森始终未交代受害人遗体情况及下落,也完全没有对受害者家属进行道歉,这也是受害者家属很不满的一点。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克里斯滕森是否真正认罪,是存在争议的。但他又承认了杀害章莹颖的事实,结合美国法律量刑的惯例来说,总体上看,终身监禁这一判决是不意外的。
海外网:您认为罪犯不交待受害者遗体的考量有哪些?遗体被找到的概率有多大?
季卫东:找到遗体的概率取决于凶手处置受害者尸的方式。国内外都对此有很多推测,如果是残忍分尸,那么至少会有部分遗体是会被找到的;但如果凶手采取了其他更加残忍的方式,那么寻找遗体的难度就会很大。
反过来想,克里斯滕森之所以拒不交待受害者遗体情况,也可能是因为这个过程过于残忍,考虑到交待的话或许会影响陪审团的判决,他才不愿意交待的。另外,受害者遗体信息也可能成为罪犯为了减刑而进行讨价还价的“筹码”。
海外网:现阶段章莹颖家人若上诉的话,难度何在?上诉意义大吗?
季卫东:从美国的制度来看,让公诉人提起上诉是有一定难度的。只有在发现罪犯有其他罪行,或者初审程序上存在瑕疵,或者证据和论证过程有疑点,或者适用法律有错误等少数情况下才可以实现。
总体来说,由于美国法律和惯例以及终身监禁在美国是除了死刑之外惩罚力度非常大的惩罚这一事实,公诉人提起上诉的难度是很大的。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的判决做出来,一般就到此为止了。但是如果罪犯接下来仍然拒绝交代遗体信息,那受害者家属完全可以抓住他是否在真正意义上认罪这一点进行申诉,敦促公诉人提出上诉。虽然改判的可能性不是很大,但是会使罪犯妄图以提供遗体信息为减刑筹码的打算落空,尽可能地减少对受害者家属的精神伤害。
海外网:您认为罪犯上诉的可能性大吗?罪犯上诉的话会有哪些可能的诉求?
季卫东:这是一个罪大恶极的案件,被告上诉有意义吗?被告如果上诉的话,他必然是认为定罪不妥,现在的刑罚对他来说太重。他如果上诉,可能是为否认部分或全部罪名,或者是为减轻刑罚。因为存在上诉不加刑的原则,所以罪犯也可能会通过上诉制造有利的态势。但如果克里斯腾森这么做,被害人亲属倒可以要求公诉人注意被告是否真正认罪了。
海外网:章莹颖家人接下来将在后续在美期间处理此案的民事诉讼,您认为民事诉讼的意义何在?
季卫东:民事诉讼的意义非常重大。在该案中,我认为民事赔偿需要考虑到的主要是罪犯的犯罪行为对于受害者及其家人带来的经济损失,比如受害者作为留美学者,是家庭的希望,对父母的赡养是有重要意义的,那么判处多少赔偿金额就需要考虑到受害者将来有可能得到的收入、赡养父母所需要的财产等方面因素。另外,在两年有余的时间里受害者家属受到巨大的精神伤害也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
逝去的生命已经无法挽回,但是民事诉讼是一种对于正义的弥补,也是对受害者家属的一种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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