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菏泽市牡丹区交警大队获悉,10月9日18时29分许,牡丹区双河路与牡丹路路口东侧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两人死亡三人轻伤。涉事公交车司机已被警方控制,事故正在调查处理中。警方具体通报如下:
关于“10.9”交通事故的警情通报
2019年10月9日18时29分许,鲁RG0146号1路公交车沿双河路自西向东行驶至双河路与牡丹路路口东侧,先后与四辆电动自行车相撞,致二人死亡、三人轻伤。事故发生后,警方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伤者已送医院救冶,公交车驾驶人已被警方控制,该事故正在调查处理中。
牡丹区交警大队
二〇一九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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